電動車靈活方便不堵車,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電動車作為短途出行的工具。但也有不少電動車駕駛員交法意識淡薄,出現諸如闖紅燈之類的交通違法行為。20日上午,記者從李滄交警事故科了解到一起近期發生的電動車不守交規引發的交通事故,希望所有的電動車駕駛員引以為戒。

今年8月6日凌晨零時6分許,滿某騎電動車沿重慶中路南向北行駛至重慶中路大棗園路路口時闖紅燈,當時,楊某某恰好駕駛一輛小型新能源轎車沿大棗園路按照信號燈指示由東向西行駛,滿某騎電動車正好撞上正常行駛的轎車前部,導致兩車受損,滿某從電動車摔下倒地受傷,被緊急送醫,所幸傷勢輕微,并無大礙。

李滄交警經現場勘查、查看監控、詢問當事人等,認定滿某騎電動車闖紅燈是該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滿某未按交通信號通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楊某某無責任。



據了解,滿某是一名大學生,利用暑假進行勤工儉學,在兼職打工的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在此,李滄交警也提醒廣大電動車駕駛員,尤其是暑期兼職打工的學生,上路行駛不要著急,一定要注意觀察,遵守交規,確保安全再通過。(記者 尹彥鑫 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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