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圍和條件
1.在青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層次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學歷層次在校大學生;
2.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3.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留學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就讀高校參考國家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公布的外國高等學校名單)。
在青高校在校大學生(含畢業學年),可申請在所在院校的學生集體戶落戶;本市以外(含國、境外)高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可依次選擇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親屬(指父母、配偶)家庭戶和市人才集體戶落戶。
(二)落戶流程
1.學籍確認。符合條件擬落戶的大學生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進入“網上辦事大廳-人才網辦-人才服務-青島人社·學歷匯”模塊,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其中,國內高校大學生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身份證原件照片,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給予確認;國(境)外大學生上傳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證明(附中文翻譯件)、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和身份證原件照片,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給予確認。
2.資格審核。大學生完成學籍信息確認后,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進入“網上辦事大廳-人才網辦-人才引進”模塊或“青島人才”微信公眾號,點擊“先落戶后就業”模塊,并填寫相關信息后提交申請。
3.戶口遷移。資格審核通過的在青高校在校大學生,向所在院校提出落戶申請,由所在院校登記制作花名冊(按入學時間分類登記)、收集學生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報院校學生集體戶所在地派出所審核,派出所根據落戶資格審核名單核實,符合條件的開具準遷證,省內戶籍大學生通過網上推送準予遷入信息。準予遷入落戶的,由所在院校收集大學生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本人內頁)或集體戶口登記卡、戶口遷移證,統一到學生集體戶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資格審核通過的本市以外(含國、境外)高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根據公安落戶辦理指南,可持相關材料依次選擇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親屬(指父母、配偶)家庭戶和市人才集體戶落戶。
(三)咨詢電話
0532-12333
(四)政策依據
《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引進落戶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公發〔2019〕19號)、《關于畢業學年大學生在青落戶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20〕3號)
責任編輯:楊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