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圍和條件
青島行政區域內小微企業。
1. 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指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2.申領補貼時,招用人員社會保險應正常繳納。對欠繳社會保險的月份,不給予當月的補貼,補貼期限給予順延。
3.對2014年以后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符合補貼條件,且招用人員仍在該小微企業就業的,按規定可補報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補貼金額按照用工月份時的補貼標準計算。
(二)補貼標準
1、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繳費比例,給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和200元/月崗位補貼。
2、2020年3月12日起,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補貼標準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給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為1年。同一勞動者被多個用人單位招用的,補貼期限累計計算。
(三)申報流程
個人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進入“就業創業-就業網辦”模塊,依次點擊“單位業務-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憑單位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按照系統提示進行信息錄入,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承諾并掃描上傳所需材料。
(四)咨詢電話
0532-83668967
(五)政策依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6號)、《關于進一步簡化流程優化服務加快落實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9〕11號)、《關于印發應對疫情穩就業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青人社發〔2020〕6號)
責任編輯:楊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