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9日訊 2月9日凌晨6點,趁著被執行人還在甜夢中,萊西法院再掀“執行風暴”,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對涉民生案件進行攻堅,讓群眾過一個安心年、暖心年。當日共拘傳7名被執行人,執結案件10起,執行到位10.36萬元。
鏡頭一:
“開門……”
“誰啊,大清早的。”
“萊西法院執行局,你閨女的撫養費怎么一直沒給。”
“我沒說不給啊,我這昨天晚上剛從外地回來,你們至于這么興師動眾的么……”面對執行干警,被執行人心虛地狡辯道。
2019年4月,申請執行人馮某與被執行人馬某某經法院調解離婚,8歲的婚生女由馮某直接撫養,馬某某每月支付600元撫養費。但自2019年11月開始,馬某某便拒絕支付,至今已拖欠13月余的撫養費。馬某某自知理虧,面對執行干警的勸說,當場支付了7800元撫養費。
鏡頭二:
2014年至2016年期間,被申請執行人陳某某多次從申請執行人李某處購買果汁,共欠貨款63040元。幾年來李某數次索要欠款,陳某某均未償還。
上午10點,干警走進某熟食店內,詢問店員認不認識陳某某。“不認識,你們找錯了。”店員斬釘截鐵地說。
執行干警心里犯起了嘀咕,被執行人陳某某是這家店的老板,“店員”怎么會不認識老板?正當干警疑惑的時候,淡定的“店員”向玻璃窗外使了個眼色,眼尖的干警發現門外一位女士收到信號后迅速戴上口罩,掉頭往回走。經驗豐富的干警趕緊追出門外,攔截這位女士。
“你是不是陳某某?”
“我不是,你找錯人了。”
“請出示你的身份證件。”
“我沒帶。”
“那跟我們回去一趟吧,請協助法院調查……”這位陳某某一聽慌了,“大過年的干什么啊,不就是欠錢么,我看看這是誰的賬,我溝通一下。”
“你也知道大過年的啊,別人也等著過年呢,早還上不就好了。”干警對著企圖逃避責任的被執行人教育道。
經過半個多小時的電話溝通,李某與陳某某達成一致意見,年前先支付一部分欠款,剩余貨款待年后一次性支付,李某心里的大石頭落地了。
鏡頭三:
2018年未成年的張某因交通事故受傷,至今仍未痊愈,鼻梁與腳踝需做修復手術,被執行人于某卻遲遲未支付后續治療費用,這讓本就生活困難的張某感到更加糟心。
執行法官到被執行人于某家中,依法強制傳喚其到庭。在執行工作室,法官耐心向被執行人釋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于某最終同意履行給付義務。張某也體諒于某年事已高,確無償還能力了,便自愿放棄部分案款,被執行人當場將剩余案款交齊,雙方握手言和,該案圓滿執結。(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譚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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