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16日訊 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欄目留言,咨詢如何辦理異地就診備案,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和程序。

觀海新聞記者從“青島醫保”微信公眾號了解到,異地就醫報備分為異地轉診報備;長期異地就醫報備。包括異地安置、異地長期居住、常駐異地工作三種類型;臨時異地就醫報備。包括異地急診轉住院治療、回戶籍地住院治療、未轉診住院治療三種類型,共三種情況。

參保人辦理異地轉診應同時具備所患疾病屬疑難疾病,經承擔轉診業務的醫院組織專家會診,無法確診的,或所患疾病受本市定點醫院醫療技術和設備條件所限,無法進一步治療的。轉往異地就診的醫院,應是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等條件。
據了解,參保人符合異地轉診條件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參保人向承擔轉診業務的醫院提出申請,由接診醫生填寫《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異地轉診審批表》,經醫院醫療保險辦公室審核同意,直接在醫院端將轉診信息上傳至醫保結算信息系統,由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報備。
觀海新聞記者查閱相關政策得知,參保人異地轉診發生的住院、門診大病醫療費,醫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對未轉診在異地住院治療的,在異地醫保定點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統籌范圍內費用達到4萬元及以上的,比照本市同級醫院降低15個百分點予以報銷;統籌范圍內醫療費用4萬元以下的,比照本市同級醫院降低25個百分點予以報銷。費用報銷實行異地聯網結算。(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