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范圍和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未就業技工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解聘備案人員,以及在青島市用人單位連續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且創辦創業實體后6個月內與原單位辦理解聘備案、將就業及社保關系轉移至申領補貼創業實體的人員。
1.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等創業實體,須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通過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方式創業的,以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最近一次的變更時間作為創辦創業實體的時間。創業者屬于普通高校休學創業大學生的,還應辦理休學手續。
2.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創業者應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補繳社會保險費不超過3個月)。其中,創辦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的創業者,須在創業實體(含其非法人分支機構)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創業者,須創辦創業實體后在青島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的普通高校休學創業大學生可不辦理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但應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6個月及以上。
3.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人員,須為創業實體的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二)補貼標準
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1萬元。其中,對創辦小微企業的創業者,補貼標準提高到1.2萬元;對小微企業吸納就業3人及以上(不含創業者本人)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的,補貼標準提高到3萬元。對2011年10月1日—2013年10月1日創辦的創業實體,符合條件的按原政策規定申領享受5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三)申領程序
1.網上辦理
(1)創業實體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qingdao.gov.cn),進入“就業創業-就業網辦”模塊,依次點擊“單位業務—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輸入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登錄),按系統提示填報申請信息,信息錄入確認無誤后按系統提示掃描上傳所需材料,待網上反饋受理通知書。
2.現場辦理
申請人可持所需材料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辦理。
(四)咨詢電話
0532-83668967
(五)政策依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6號)
實習編輯:張琳
責任編輯:楊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