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家住市南區的孫大爺給早報熱線打來電話,講述了自己遇到的煩心事。孫大爺說,他前兩年拆遷安置到新小區里,本來喬遷新居住上了干凈敞亮的大房子是件好事,但孫大爺一直開心不起來。
“隱身”鄰居樓道亂堆雜物
在孫大爺看來,原先住的老小區里鄰里鄰居都是熟人,可在新小區里,鄰居大多是些年輕人,不但早出晚歸見不上面,還把一些閑置物品堆在樓道里,擋光不說,有一次還把孫大爺絆了一跤。
孫大爺上門找鄰居理論,但年輕人早出晚歸,孫大爺去了好幾次也沒見到人。孫大爺又打電話讓物業幫忙解決,但物業表示未經住戶同意,他們也不敢擅自清理樓道內的閑置物品,因為擔心如果把業主的私人物品清理丟了,自己還得擔責。雖然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給孫大爺要找的這位年輕業主打了電話,但問題遲遲沒有解決。
孫大爺這下犯了難,樓道是公共空間,占用樓道空間堆放雜物會帶來安全隱患。閑置物品里有些快遞盒子,都是可燃物,萬一碰上亂丟煙頭的,一個火星上去很可能引發火災,而且雜物堆在那里,久而久之給清掃留下了死角,樓道衛生情況也每況愈下。
律師出面化解老人“煩心事”
孫大爺沒辦法,就來到律師事務所進行咨詢,并委托了律師協助解決問題。律師找到物業和當地街道辦事處闡明法律規定,街道辦事處非常重視這一民生問題,要求物業協助協調業主解決。物業公司聯系了年輕業主,講明了法律規定后,業主主動地清理了閑置物品,解決了孫大爺的一塊心病。
山東江河海律師事務所張立文律師,曾為多家物業管理企業提供過法律服務,他告訴記者,現在小區的人員構成復雜,陌生住戶多,老年人在小區里居住時間長,很希望小區環境保持安全、整潔和衛生。但個別老年人在與一些不講道理的業主溝通時,往往會成為被動的弱勢群體,合理正當的訴求得不到理解和支持,這時候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督促各方合法合理行動,維護好居住的環境,讓老年人能安全、舒心地居住。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對上述情況有了明確的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制止、要求改正甚至賠償。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居住環境“添堵”找對解決方案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亂堆雜物、亂丟垃圾,破壞了居住環境的情況,山東江河海律師事務所李鎧律師建議可以采取以下辦法:
首先,可以自行聯系業主解決。《民法典》已經生效,很多業主在明確了解法律規定后,都會選擇主動清理雜物,停止違法行為;少部分不那么自覺地業主在與律師溝通后也一般會主動停止違法行為,自覺維護樓道安全衛生。
其次,可以聯系物業解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要遵守物業服務合同,而物業服務合同里就包括了對公共部分比如樓道的管理。因此物業有責任維持樓道的整潔、安全,要及時的清理雜物。如果物業不作為的,可以向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情況,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負責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處理的。
另外,可以聯系消防部門解決。根據《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小區所在的消防大隊對于這樣的火災隱患,是可以予以排除的。因此,如果遇到堆積雜物較多、較為危險的情況,也可以聯系消防大隊進行清理。
此外,還可以聯系街道辦事處解決、街道辦事處有權協調處理轄區內物業的糾紛,指導監督物業的行為,還可以協助協調物業的行政主管部門。而且,街道辦事處更加了解轄區情況,也可以協調物業,讓物業做出整改。(觀海新聞/青島早報記者 宋振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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