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刊發(fā)《誰給毀綠行為發(fā)了“通行證”》報道,反映八大湖街道老舊樓院改造施工中,未經許可砍伐冬青,執(zhí)法部門督查缺位的問題。近日記者回訪發(fā)現,毀綠花壇已經重新補綠。
2020年10月27日《誰給毀綠行為發(fā)了“通行證”》版面。
2021年1月27日,記者來到市南區(qū)巢湖路與高郵湖路路口回訪。路邊曾經被齊根砍伐了冬青樹的三角地,已經重新建成花崗巖花壇,花壇內補種了灌木叢和喬木等各種綠植,綠植中間還增設了觀賞石。在花壇改建成的口袋公園中間空地,有市民坐在新增設的休閑椅上休息聊天。

巢湖路與高郵湖路路口毀綠花壇已經補綠。
毀綠地塊重新搭建了花崗巖花壇。
據轄區(qū)工作人員介紹,2020年10月,市南區(qū)八大湖街道組織老舊樓院改造施工,將三角地改造成口袋公園,移除原有合圍冬青,進行綠化景觀提升。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在未辦理相關許可手續(xù)的情況下,擅自對原有冬青進行伐除。報道刊發(fā)后,執(zhí)法部門已責令施工單位按照改造方案補植苗木,并完善了相關許可手續(xù)。(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圖/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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