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23日訊 今天下午,在全省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清查整治專項行動部署視頻會議結束后,青島接續召開全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工作調度視頻會議,部署調度青島相關工作開展與落實。副市長欒新出席會議并講話。

根據《關于印發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的通知》,明確規定新建成區住宅項目,應同步配建每百戶不少于20平方米監護面積的老年人服務設施;既有城區住宅項目,應同步配建每百戶不少于15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老年人服務設施,且用地面積不得小于現狀用地面積。同時,明確了既有小區是指2018年6月29日之前明確擬出讓土地規劃條件的小區,新建小區是指2018年6月29日之后明確擬出讓土地規劃條件的小區。

此次專項行動將聚焦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問題,健全工作機制,摸清設施底數,查找問題短板,強化整改落實,提高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達標率,提升我市居家社區養老水平。行動要求到2021年底前,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四同步”機制和統一登記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清查整治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到2022年6月底前,排查問題全面解決。
據悉,對青島部分未規劃養老服務設施的新建小區,將選擇鄰近醫療衛生設施、方便老年人出入、交通便利地段按配比集中設計養老服務設施用房,做到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對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面積不達標的新建小區,要求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必須具備輻射家庭床位、康復護理、長托日托、助餐送餐、助潔助浴、精神慰藉等六大基本功能,能夠為居家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對于已配建完成養老服務設施但房屋設施未移交區市民政部門的新建小區,要求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月內將設施以及有關建設資料全部無償移交區市民政部門,由區市民政部門對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行統一登記管理;對于養老服務設施已配建并移交完成的新建小區,將根據實際無償移交給中標的街道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由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制定運營方案、開展養老服務;對于未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的老舊小區,要求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完成全市老舊小區養老服務設施的配建任務。
青島是全國老齡化發展速度快、基數大、程度高、高齡化態勢突出的城市之一。截至2019年底,60歲以上老年人口186.6萬,老齡化率22.2%,80歲以上老年人口31萬,其中失能失智老人有10萬人左右。一直以來,青島養老服務在全國走在前列。為了給低收入老年群體特別是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生活照料、康復保健、送餐助餐等養老服務,青島在每個街道都建設了一處街道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今年,青島將在每個鎮都建設一處鎮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構建起城鄉同步、服務同質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體系。 而此次專項行動將進一步夯實青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基礎,切實推動我市養老服務實現長遠發展。(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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