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1日訊 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的“直通12345”平臺咨詢李滄區一路口沒有交通信號燈如何安裝問題。就此,記者致電聯系了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李滄大隊進行咨詢。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道路路口處是否安裝交通信號燈要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進行決定。如果市民認為某個路口需要安裝交通信號燈,可告知轄區交警中隊,交警部門會派出工作人員對道路情況進行實地調研。如果道路路口有安裝交通信號燈的需要,交警部門會將情況上報,審批通過后即可安裝交通信號燈。


在《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范》第5條設置條件中列出了路口類型條件、路口交通流量條件、路口交通事故條件。
在路口類型條件中,符合下列條件的城市道路路口應設置信號燈:
a)城市道路主干路與主干路平交的路口;
b)城市道路主干路與次干路平交的路口;
c)按照GB50647—2011的3.2.3規劃、設計的平A1類、平A2類路口。
符合下列條件的公路路口應設置信號燈:
a)一級公路與一級公路平交的路口;
b)按照JTGD20—2006中10.1.2采用信號交通管理方式設計的路口。
平面交叉路口的安全停車視距三角形限界內有妨礙機動車駕駛人視線的障礙物時,宜設置信號燈。
在路口交通流量條件中,路口機動車高峰小時流量超過表1所列數值時,應設置信號燈。
路口任意連續8h的機動車平均小時流量超過表2所列數值時,應設置信號燈。
在路口交通事故條件中,根據路口的交通事故情況,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路口應設置信號燈:
a)3年內平均每年發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從事故原因分析通過設置信號燈可避免發生事故的路口;
b)3年內平均每年發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圖/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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