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18日訊 萊西市法院今天發布,該法院日莊法庭法官到社區巡回審理了一起涉八旬退伍老兵、有長達30余年“心結”的贍養糾紛案件,該案成功調解并當庭履行完畢。本案經過多次庭前溝通、多部門聯動調解,最終實現“案結事了”,既解“法結”又結“心結”,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老夫妻起訴不孝順的次子
原告吳某已年過八旬,與妻子李某育有四名子女,除第三子去世外,其余子女均已成家立業。二老一直與長子共同生活,老幺也時常去照顧飲食起居,唯有次子吳二自婚后從未回家探望,也拒絕贍養老人。2020年10月,吳某的妻子李某因病入院進行手術治療,吳二拒絕支付醫療費用,二老無奈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吳二每月支付贍養費1500元,并按1/3比例承擔李某已花費的醫療費21913.86元以及今后的醫療費用。
案件背后糾纏著三十余年的“心結”
案情簡單,證據充分,一判了之毫不費力。但承辦法官經過與原、被告多次交涉,發現案件的背后糾纏著三十余年的心結。
吳二稱父母三十年前為家庭瑣事與其發生沖突,竟迫使自己的新婚妻子服藥自盡。其再婚后,父母還伙同他人將自己和再婚妻子打成重傷,所以多年不與父母來往。加之自己視力有殘疾,無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無力負擔父母高額的贍養費與醫療費。
另一方面,吳某則稱當年兒媳自殺并非因其所致,自己與二兒子夫婦發生沖突也是因為他倆入室打人在先,自己被迫還手。至于收入來源,吳二雖有殘疾,但是一直在家種植蘋果和葡萄,還經常出去打零工,并非沒有贍養能力。
法官下鄉實地聯動解糾紛
為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承辦法官就雙方情況咨詢了社區工作人員,了解到吳某是一名退伍老兵,老伴李某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多次住院治療。三十多年來,老兩口與次子發生多次沖突,家庭矛盾很深。現在雙方為李某醫療費負擔問題再起沖突,村委會數次調解無果,雙方情緒都十分激動,矛盾隨時可能進一步升級。聽罷,承辦法官意識到,案件如果用簡單的非黑即白來評判,恐怕會加劇矛盾,看來必須到當事人家門口做做工作了。
3月17日,承辦法官到某新村黨群服務中心進行巡回審判,并邀請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及基層調解組織工作人員共同參與調解。
“你們之前發生過不愉快的事情,無論誰對誰錯,對老人有埋怨是可以理解的。但二老畢竟是父母,是長輩,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也是社會普遍認可的道德準則……”承辦法官告知吳二其雖有視力殘疾,但并非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以家庭成員間素有積怨為由拒絕承擔贍養義務于法無據,于理不通。“不管以前有任何心結也應該解開了,無視父母甚至形同陌路,只能遭人唾棄,并受到法律的懲罰。”
在吳二低頭沉思之際,承辦法官趁機做吳某的思想工作,勸導他作為退伍軍人,應該有更高的思想境界,多做換位思考,體諒次子的處境,主動緩和家庭矛盾。
經過承辦法官苦口婆心地勸解,吳某當即做出讓步,并表示今后要處理好家庭關系。見老父親主動讓步,吳二也立刻支付了7000元醫療費用,父子倆冰釋前嫌。(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徐志堅 譚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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