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24日訊 為進一步服務企業發展、促進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合力,營造公平、高效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法院隊伍教育整頓取得實效,23日,黃島法院與新區中外企業聯合會(籌)召開座談會,會上,黃島法院院長曹偉與區中外企業聯合會會長宋建萍共同簽署了商事糾紛多元化解合作備忘錄。
備忘錄的主旨是: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中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發揮西海岸新區中外企業聯合會組織優勢和人民調解基礎性作用,有利于預防化解經濟領域矛盾糾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促進聯合會調解規范化、法治化發展。為加強聯合會參與商事糾紛調解工作與訴訟調解的聯動,逐步實現程序銜接、資源整合、信息共享,推動形成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新格局。
按照備忘錄,雙方將采取以下合作措施:
黃島法院加強對聯合會的業務指導,相關業務庭室對于聯合會調解組織定期開展聯席會議,通報行業發展態勢、矛盾糾紛發展趨勢、人民法院對重點案件的審理尺度等;聯合會應當建立商事調解組織,與法院立案、業務部門對接,招錄調解員、落實調解經費保障、辦公場所、熟練使用調解平臺。按照要求建章立制,推動調解工作正規化、制度化運轉;商事調解工作應當依法、依規開展,調解過程中應當保守商業秘密,對于群體性、重特大商事糾紛,雙方應當保持密切溝通,強化業務指導,努力將糾紛化解在行業內部。區法院應當制定針對調解成功案件的司法確認等工作流程,做好程序配套銜接。聯合會同時要強化矛盾糾紛的及時化解,對于能夠即時履行的,引導、監督當事人不再訴訟。
在座談會上,企業代表逐一發言,圍繞提高審判質效、解決執行難、建立溝通交流機制、加強糾紛訴前化解、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法律業務指導等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曹偉就法院優化營商環境談到,一要堅持服務保障原則。法院要主動提高站位、轉變服務理念,改進工作作風,推進審判提質增效,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障企業健康運營,持續優化新區營商環境,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二要堅持平等保護原則。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堅決防止將民事案件辦成刑事案件,將民事責任變成刑事責任,堅決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堅決杜絕超標的查封,讓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三要堅持法治共建原則。探索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在中外企業聯合會建立調解組織,對涉企業的商事糾紛先行調解,法院加強對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力爭更多的案件通過訴前調解得到化解,全力支持企業家心無旁騖干事創業,為企業提供更加多元、優質、便捷的糾紛解決服務。(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劉陽陽)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