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30日訊 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經營秩序,著力解決游客和社會輿論關注的旅游市場存在的難點、熱點問題,根據文化和旅游部和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將于4月1日起至11月30日,分四個階段在全市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行動,切實解決我市旅游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營造良好的旅游市場環境。
開展旅游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加強和改進市場監管,完善旅游市場政策、標準,支持、引導和規范市場主體健康發展。規范旅游市場主體經營活動,推動服務信息透明化,建立優質服務承諾標識和管理制度,完善優質服務品牌培育、評價和推廣機制。落實市場主體責任,提高旅游服務質量的自覺性。加強旅游從業人員管理實務、日常業務、應急處置等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增強質量意識、標準意識、品牌意識、服務意識,調動廣大從業人員提升旅游服務質量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行業組織的協調作用和行業標準的引領作用,強化行業自律,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務水準。推進旅游服務標準化、特色化、精細化、誠信化、品牌化、便利化,形成溫馨、和諧、舒適的旅游環境,以良好的風貌、優質的服務贏得好評、贏得市場。
開展旅游市場領域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不合理低價游”等旅行社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重點查處旅行社低價攬客、低于成本操作,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強迫或變相強迫旅游者通過購物或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查處旅行社不與旅游者簽訂合同或者簽訂虛假合同,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不按照包價旅游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以及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履行的行為;加強與公安、網信、市場監管、通信管理等部門的執法協作,針對一些非旅游企業和個人利用戶外俱樂部、社團組織或網上平臺、公眾號、微信群等方式售賣“不合理低價游”產品,特別是一些保健品銷售企業、保險企業、財富公司等機構將組織“不合理低價游”作為促銷辦法、經營包價旅游業務的行為,開展聯合整治。
整治導游領隊執業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檢查帶團導游(或領隊)的導游證、導游身份標識,接受旅行社委派的相關材料;檢查導游是否開啟“全國導游之家”APP執業;提供領隊服務人員是否符合擔任領隊條件;團隊行程是否與團隊行程單相符;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是否有明確補充協議等;嚴查導游違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重點檢查涉事旅行社是否與導游(或領隊)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等;是否要求導游(或領隊)墊付團款或向其另收取費用;是否及時支付臨時聘用導游(或領隊)服務費用;是否安排符合擔任領隊條件人員提供領隊服務等違規問題;加大“黑導”查處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黑導”,依法列入“黑名單”,予以行業禁入,并協調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對違法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要加大“行轉刑”力度,予以嚴懲。
監測、整治在線旅游產品及信息。加強對在線旅游企業及平臺的監管力度,重點解決安全風險防范工作不到位、意識形態安全責任不落實、發布銷售違法違規產品及信息等問題。對在線旅游產品及信息實施全面監測,對發現的涉嫌“不合理低價游”等產品和信息,督促相關企業和平臺進行整改、下架、刪除,并會同網信、通信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推廣應用旅游市場監管平臺,構建“互聯網+”旅游市場監管體系,切實增強旅游市場秩序監管網絡監測水平和旅游投訴案件受理轉辦效率。教育在線旅游產品及信息平臺堅持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七條底線”,嚴守“九不準”,完善內部制度,加強產品和信息審核把關,加強對管理人員法律法規培訓力度,提高守法合規誠信經營意識。探索建立禁止內容處置、違法線索協查常態化工作機制,采取約談指導、政策宣講、法律培訓、案例分析等方式,把在線旅游經營服務違法違規風險化解在前端。
加強旅游景區及周邊環境秩序整治。會同公安、城管等部門依法查處旅游景區及周邊游商浮販欺客擾客、沿街攬客、倒賣門票、停車場違規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旅游景區周邊交通疏導和環境衛生整治。進一步強化濱海公共開放區域和“網紅打卡地”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引導市民游客文明旅游。督導景區依法公示門票收費價格,落實特殊群體門票優惠政策。
加強涉海旅游領域旅行社專項整治。依法查處旅行社組織帶團乘坐不具備經營條件和無安全保障的船舶或其他非法運輸工具從事旅游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兩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一是以免費旅游、購物(會員)送旅游、旅游贈禮品等名義或者以俱樂部、康養活動等形式招徠旅游者,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二是未經許可,通過互聯網開展招徠旅游者等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動
開展旅游市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各區、市要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臺賬,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和隱患,按職權督促立即整改,并及時抄告相關部門。
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營造安全市場環境。進一步落實中央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相關精神,加強旅游市場監管,突出問題導向,深挖涉黑涉惡線索,剖析掃黑除惡具體案例,研判掃黑除惡工作形勢,發動干部職工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宣傳、監督和舉報,營造風清氣正、安定祥和的市場經營環境。
其中,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為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為專項整治階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為督導檢查階段,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為總結階段。本次整治將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執法辦案,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問責督查,及時向社會發布、向行業通報,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向市場傳導壓力,向公眾傳遞信息,營造誠信經營的社會環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馬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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