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4日訊 近日,觀海網友通過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欄目反映“青島市市北區嘉定路幼兒園附近人行道盲道上被安裝了宣傳欄”問題。
3月26日,記者來到鞍山一路,看到市北區嘉定路幼兒園人行道上共裝有3個宣傳欄,其中幼兒園大門左側的兩個宣傳欄緊貼盲道安裝,大門右側的宣傳欄則直接安裝在盲道上。

市北區嘉定路幼兒園右側宣傳欄

市北區嘉定路幼兒園左側宣傳欄
4月2日,觀海網友收到了相關部門的回復:市北中隊執法人員已到現場,該宣傳欄未占用盲道。

相關部門回復
4月3日,記者再次來到了市民投訴中所說的市北區嘉定路幼兒園現場進行探訪,發現在幼兒園的大門右側,警務宣傳欄安裝在盲道上。
據了解,早在2001年,我國就頒布實施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并于2012年進行優化完善,規定行進盲道宜設在距圍墻、花臺、綠化帶等障礙物0.25-0.5米處,應連續,中途不得有電線桿、拉線、樹木等障礙物,宜避開井蓋鋪設等。(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圖/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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