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6日發布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①學校應建立對欺凌的零容忍機制;②教職工發現有學生實施毆打、辱罵、起侮辱性綽號、惡意傳播他人隱私等欺凌行為,應及時制止;③教師應關注處于弱勢或特殊地位學生,發現學生存在被孤立、排擠等情形的,應及時干預;④學校接到關于欺凌的舉報,應立即調查;⑤對違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等嚴重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

(人民日報微博)
責任編輯:李婧菲
教育部6日發布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①學校應建立對欺凌的零容忍機制;②教職工發現有學生實施毆打、辱罵、起侮辱性綽號、惡意傳播他人隱私等欺凌行為,應及時制止;③教師應關注處于弱勢或特殊地位學生,發現學生存在被孤立、排擠等情形的,應及時干預;④學校接到關于欺凌的舉報,應立即調查;⑤對違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等嚴重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

(人民日報微博)
責任編輯:李婧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