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執法車輛上路巡查,超限貨車隨即銷聲匿跡;執法車一離開,大批違法車輛馬上魚貫而出……這到底是怎么回事?4月1日,溫州市交通執法隊公運執法二隊在一輛執法車的底盤處找到了兩個GPS跟蹤器,隨后執法三隊在位于甌江口的一輛執法車下也找到了跟蹤器。4月20日,媒體從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區分局獲悉,警方已抓獲12名涉案人員,其中6人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刑拘,1人被治安拘留。
“老鼠真的給貓掛上了鈴鐺。”這是網友對這一事件的評論。很難想象,這種影視劇中的橋段,居然真在現實中上演了。
從新聞報道來看,不法分子給執法車輛裝上GPS跟蹤器,似乎并未費太多周章。涉案運輸公司車隊長盧某某供述,“跟蹤器上有一塊磁鐵,只要往車底隱蔽處一貼就能吸附住,幾秒鐘就能裝好,基本上不會被人察覺到。”盧某某還通過手機軟件實時掌握車輛動態,跟蹤器具有電子圍欄功能,一旦執法車離開設定的范圍(如停車場),他就能第一時間收到報警信息,執法活動完全在其掌控之中。如果真是就這樣輕描淡寫地掌握了執法車行蹤,那無疑暴露出管理漏洞。相關部門要打起精神,謹防此類“劇情”在其他地方重演。
不法分子在執法機構門前演示犯罪,是對執法權的公然挑釁,必須受到嚴厲打擊,否則將會極大降低執法部門與法律法規的權威,助長囂張氣焰。根據涉案人員的敘述,能做出這種行為,除去利益驅使之外也是因為僥幸心理。一方面,他們認為破案難度較大,警方不可能找到他們,另一方面是法律意識淡薄,認為問題不嚴重,最多只是罰款或者治安拘留。可以說,此次“6人被刑拘,1人被治安拘留”,能從法治上起到震懾作用,使其真正意識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此案也暴露出在運輸鏈條上存在某些不正當的“中間商”。他們自己不跑車,也不是運輸行業的正式人員,卻寄生于這一鏈條之上,一面縱容司機超載,向司機伸手要錢;一面用各種方法挑戰執法部門。很大程度上,正是這些人讓執法人員和司機變成了一種“貓鼠游戲”。對這些吸血的“中間商”,應采取法律手段堅決予以鏟除,保證行業的規范運轉。
此外,汽車定位跟蹤器被濫用,也折射出一定的監管盲區。在互聯網上,跟蹤器的銷售使用門檻極低,在一些電商平臺上,某些“跟蹤神器”“隱形定位器”銷量火爆。我國對跟蹤器目前雖未有明確規定,但2015年1月實施的《禁止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的規定》中提到,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一旦定位跟蹤器用于非法用途,就有可能被認定為“竊聽竊照器材”。相關責任人也會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或擾亂公共秩序,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而問題就在于,如何將“違法必究”落到實處。
“執法車被偷裝跟蹤器”只是一起極端案例,但對此不能掉以輕心。其暴露出來的窟窿,需認真對待,努力彌補。
責任編輯/王學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