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湖南衛視著名主持人汪涵,其所代言的P2P產品疑似暴雷,導致37萬人被騙230個億。
網友在微博曝光后,很多受騙人員也都在各個平臺上表示,當時都是因為看到了汪涵的廣告,因為相信汪涵,所以才將錢放進了這款理財產品中,所以,汪涵需要為此負責!
部分討債人在芒果衛視總部舉著“還我血汗錢”的橫幅,并在網上瘋狂留言,讓汪涵站出來為他們負責。
據悉,暴雷的這款產品是一款名為“愛錢進”的金融理財APP,而這款產品不止汪涵代言過,甚至國乒名宿劉國梁也曾為這款APP代言,甚至當時打出的口號是:
冠軍實力護航,幸福穩穩進賬。
而其實不只是汪涵或者劉國梁,很多明星,都曾代言過P2P,也都被P2P暴雷坑過。2016年,e租寶涉險詐騙,涉案金額高達700億,唐嫣、瞿穎、胡靜、李湘、鐘麗緹都曾參與并表示支持過。
2016年,鑫琦資產被立案偵查,涉案金額19億,老板直接跑路失蹤,而這個鑫琦資產在2015年曾經召開新聞發布會,當時張鐵林出息并題詞,甚至還拍攝了一段一分多鐘的廣告宣傳片。
同年,東虹橋金融公司暴雷,而當時東虹橋金融的宣傳語則是:黃曉明,貸你圓夢,賺多多的錢!為此,大量投資者喊話黃曉明,要求代言人黃曉明為此負責,甚至一度鬧上熱搜。
2017年,88財富突然宣布停止運營,后來發現,88財富平臺背后,多個項目循環募資,涉險自融自保,當時88財富的代言人為郎朗。
2018年,紫馬財行限制提現,規則是每天前300月限制提現1000,后來干脆提現不到賬,2019年,紫馬財行被列入失信企業,其代言人為范冰冰。
這個P2P這么危險,它到底是什么?
其實P2P是一個個人對個人的借貸模式。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一個人要開辦一個公司,但他沒有錢,他就可以申請入駐這個P2P平臺,成為借款人。
而投資者可以從這些借款人提出的項目中進行挑選,按照所選項目不同,所得到的利潤也不盡相同。
說白了,P2P平臺就是個中介,一邊聯絡需要錢的,一邊聯絡有錢要投資的,平臺就在中間商賺差價。
可一旦借款人逾期不還款,人跑了,或者項目黃了,甚至平臺用虛假的項目來誆騙投資者,那么暴雷,投資人的資金血本無歸,就是一種必然的結果。
所以,投資理財,其實是一種存在很大風險的東西,咱們先不說明星代言的問題,單講P2P,雖然管理制度正在逐漸完善,但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想要大的回報,就必然要承擔同等程度的風險,天上真的不會掉餡餅!
再說說明星代言的事情。
當初黃曉明深陷代言P2P產品結果暴雷的事情,能夠脫身也是因為黃曉明迅速發了聲明,表示和東虹橋金融不存在任何投資關系,所以并不需要為產品暴雷而負責。
而這次汪涵這次代言產品暴雷,處理的方式基本也差不多,“愛錢進”方面表示和汪涵的代言已經到期并且沒有再繼續續約。
汪涵也發表聲明,說自己是在2016-2018年為其代言的,在知道兌付遲緩后,他也已經聯系平臺并敦促對方解決問題了。
那么明星是不是完全不用對自己代言的產品負責?
當然不是!
廣告法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推薦、證明,一旦違反將沒收該明星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兩倍以下罰款。
明星代言產品,必須是使用過的商品或接受過的服務,否則無法真實的介紹該商品或服務的情況,如果明星不反應實情,則涉嫌虛假廣告宣傳,需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但對于這種P2P產品,則需要判定該代言明星對所代言的廣告是否有明確的認知,如果是明知這個廣告有虛假的成分還為其代言,那么就需要負有連帶責任,如果是廣告主違規操作,私自利用明星身份或其肖像等進行虛假宣傳,那么明星則不用負責。
所以,汪涵到底需不需要為這次代言的P2P產品負責,還是個未知數,首先,代言已經到期,另外,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而汪涵又是否知情,這都是需要考慮的內容。
其實除了P2P,還有太多明星代言的產品都出現過問題。
郎平代言的莎普愛思滴眼液涉嫌虛假宣傳,質量不合格;
郭德綱代言的減肥茶夸大功能且未獲得相關部門批準;
成龍代言的霸王洗發液含有致癌物質;
唐國強代言的北京新興醫院虛假廣告,多次被衛生部查處;
鄧婕代言三鹿奶粉;
一方面,明星身為公眾人物,粉絲出于喜愛和信任,才會選購該明星代言的產品,所以,也希望明星在代言產品的時候,能夠加以辨別,一來代言一款好的產品,也是給自身規避風險,二來也是對粉絲的一種維護。
另一方面,雖然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或者不喜歡的明星,但是買東西或者投資理財,光看是誰代言的并沒什么用,還是得看這個東西,是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不是真的適合自己。
希望大家理性消費,不要被代言沖昏了頭腦。
責任編輯:單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