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尹劍,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孫光明,介紹2020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有關情況。

近年來,威海市先后組織開展了打擊非法集資、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打擊涉稅犯罪“百城會戰”等多項專項行動,偵辦了“3.23”特大虛開機動車專用發票案、“12.1”合同詐騙案等重特大案件,戰果顯著,社會反響良好。
去年以來,全市經偵部門共立經濟案件168起,破案12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24人。“獵狐行動”中,通過境外抓捕、勸返等形式成功抓獲境外逃犯3人,威海市境外逃犯全部清零,為護航經濟社會平穩健康有序發展、優化威海營商環境做出了貢獻。
從2020年威海市打擊情況來看,全市經濟犯罪主要呈現出以下特點:
危害稅收征管類犯罪呈現高發態勢。2020年以來全市破獲涉稅案件16起。威海市公安局偵辦的“3.23”特大虛開機動車專用發票案,就是犯罪分子利用疫情期間稅收優惠政策及辦稅便利條件開展犯罪活動,涉案金額17.7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19名。
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類犯罪較為突出。2020年以來,全市立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類案件62起,占比36.9%;其中,組織領導傳銷案件25起。廣西南寧、北海、安徽合肥等地“1040工程”“50300”“50600”“49800”“47000”“民間互助理財”等“拉人頭”傳銷活動向威海市轉移的趨勢逐漸明顯。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仍高位運行。2020年以來全市立非法集資案件3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化解存量案件41起。在打擊逃廢金融債務專項行動中,成功破獲一起特大騙取銀行貸款案,鏟除一利用公積金貸款實施犯罪團伙,挽回經濟損失700余萬元,避免經濟損失3000余萬元。此外,破獲假幣案件1起,抓獲嫌疑4人,追繳假人民幣33萬元;破獲地下錢莊案件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額5000余萬元。
今年5月15日是全國公安機關第十二個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全市公安機關將通過開展廣場集中宣傳活動、錄制公益廣告和專題節目等活動,重點圍繞打擊和防范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打擊和防范洗錢、信用卡詐騙、假幣等金融領域犯罪,打擊和防范騙稅、虛開等涉稅領域犯罪,打擊和防范合同詐騙、職務侵占等商貿類犯罪,護航“六保”“六穩”、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等方面,介紹經濟犯罪形勢和特點,剖析典型案例,講解常見犯罪伎倆,傳授防騙知識和自救技巧,展示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服務民生的堅定決心和顯著戰果,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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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市民如何防范非法集資?
對高息“誘餌”不動心,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對老板“實力”不崇拜,越是光鮮的“企業形象”越要仔細甄別;對“官方”背景不迷信,切記官員未必就代表官方;對熟人“熱心”不輕信。面對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銷,要提高警惕。
非法集資資金清退有哪些規定?
今年2021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堅持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明確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資金;清退過程應當接受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
清退資金來源包括非法集資資金余額、收益,非法集資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從非法集資中獲得的經濟利益,非法集資人隱匿、轉移的非法集資資金或者相關資產,在非法集資中獲得的廣告費、代言費、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經濟利益,以及可作為清退集資資金的其他資產。
《條例》規定,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不能同時履行所承擔的清退集資資金和繳納罰款義務時,先清退集資資金。
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老年人如何防范非法集資陷阱?
面對各種高回報投資誘惑時,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議,對公司運作情況進行多方了解,提高判斷能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謹防上當受騙。老年朋友投資要以定期、活期存款形式放在正規商業銀行為主,可以適當購買國債、銀行理財產品等,通過利息、理財收益保值增值,避免陷入非法集資的陷阱。(Hi威海客戶端記者 岳瀟/文 畢鈺晶/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