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19日訊 近日,觀海新聞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今年1-5月,青島市共辦理道路交通社會救助案件333起,墊付救助基金1467萬余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330余名,化解交通事故引發(fā)的社會矛盾190余起,追償427萬余元。
“隨著道路救助基金知曉率的提升,墊付資金、受益人數(shù)有了明顯提升。”交警支隊事故處副處長廖雪表示,道路救助基金主要來源于機動車交強險保費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財政補貼、捐助、追償資金等7個部分,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有關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目前,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和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等三類情況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提出墊付申請。
就在幾天前,交警支隊還收到了一面市民送來的錦旗,上面寫有 “情系百姓 為民解憂”八個大字,對事故處為交通事故傷者積極辦理社會救助基金表示衷心的感謝。“救助基金的設立,為交通事故處理帶來很大幫助。”常年從事重大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的民警呂曉輝深有感觸地說,“救助基金為事故傷者開辟了“綠色通道”,在日常工作中,對于符合救助條件的事故傷者,我們會及時引導他們申請救助基金,以解燃眉之急。”

據(jù)悉,為減少當事人來回奔波,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推行互聯(lián)網(wǎng)自助申請模式,當事人足不出戶就可以在網(wǎng)上辦理救助基金申請,案件處理時效由5個工作日降為3個工作日。(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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