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26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獲悉,為推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2021年即墨區設立2000萬元支持商貿業發展資金,從鼓勵招商引貿、推動商貿業健康持續發展等方面進行扶持。
穩存量,促增長,鼓勵商貿企業持續發展
對年度新增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餐飲企業,獎勵10萬元。
對銷售額增速超過35%往年已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批發企業,每個企業獎勵2萬元,在此基礎上銷售額每新增1億元,獎勵2萬元,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對銷售額增速超過30%往年已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零售企業,每個企業獎勵2萬元,在此基礎上每新增5000萬元,獎勵2萬元,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對銷售額增速超過35%往年已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餐飲企業,每個企業獎勵2萬元,在此基礎上每新增500萬元,獎勵2萬元,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
抓增量,促引進,加大招商引貿力度
支持引進大型商貿企業、商貿總部項目或區域總部。對當年新引進注冊的給予獎勵:
納統獎。對月度新增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餐飲企業,獎勵20萬元。
項目落地獎。批發企業年銷售額10億元(含)-20億元、零售企業年銷售額5億元(含)-10億元,給予項目落地獎100萬元;批發企業年銷售額20億元(含)以上、零售企業年銷售額10億元(含)以上,給予項目落地獎200萬元。
地方財力貢獻獎。批發企業年銷售額5億元(含)-10億元、零售企業年銷售額3億元(含)-5億元,獎勵增值稅、所得稅地方財力貢獻部分的80%;批發企業年銷售額10億元(含)-20億元、零售企業年銷售額5億元(含)-10億元,獎勵增值稅、所得稅地方財力貢獻部分的85%;批發企業年銷售額20億元(含)以上、零售企業年銷售額10億元(含)以上、餐飲企業年營業收入1億元(含)以上,按照《青島市即墨區招商引資扶持政策》執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新注冊落戶即墨區的符合上述稅收獎勵政策條件的商貿企業,且次年、第三年批發企業銷售額增幅均達到20%以上、零售企業銷售額增幅均達到10%以上的,連續三年享受該稅收獎勵政策(否則不享受該項政策)。該項政策中稅收獎勵資金不在2000萬元支持商貿業發展資金內。(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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