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10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從黃島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為深入推進隊伍教育整頓及黨史學習教育,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立足審判職能和司法延伸職責,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該院少年法庭走進黃島區司法局,適用民事特別程序審理一起“特殊”的變更監護權案。

殷某現年12歲,母親于2009年去世,父親因犯罪被判刑,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導致殷某無人監護。殷某的伯父與伯母見此情形不忍于心,愿意承擔殷某的監護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殷某的伯父與伯母申請變更為殷某的監護人,檢察院認為申請人主體適格,遂做出支持起訴決定。
該院少年法庭在申請人立案后,第一時間通過全流程一體化辦案平臺對立案材料進行審核,快速了解案情。因疫情影響,殷父服刑期間無法參與庭審,案件審理陷入僵局。該院少年法庭遂積極與監獄、司法局對接協調,決定利用社區矯正中心遠程視頻平臺快速組織當事人庭審。在少年法庭周珊法官主持下,通過一臺電腦,一根網線,解決了殷某監護權變更問題,讓殷某像同齡人一樣得到親人看管與庇護。
自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施行以來,該案系黃島法院審理的第一起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案。下一步,該法院少年法庭將持續推進未成年人保護、教育及幫扶工作,發揮好司法審判職能,并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努力打造高水平、高質量、高標準少年審判團隊,為西海岸新區未成年人成長保駕護航。(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劉陽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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