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21日訊 為鼓勵、發動廣大群眾積極發現并舉報燃氣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徹底消除區域內的燃氣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嶗山區城市管理局擬對舉報相關行為進行獎勵。

舉報內容:
1.燃氣管道、周邊區域、社會公共場所疑似有天然氣泄漏;
2.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開挖及取土,或其他危及燃氣管道安全活動的行為;
3.發現破壞燃氣設施,對燃氣管道正常安全運行造成重大危害的行為;
4.發現室外燃氣設施銹蝕等情況;
5.餐飲場所天然氣與液化石油氣(瓶裝氣)兩氣混用,采用超長橡膠管;
6.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存放液化氣;
7.違規銷售、倒賣液化氣及非法充裝、運輸、儲存、經營、使用燃氣。
獎勵標準:
對舉報燃氣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按照下列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1.舉報一般事故隱患的,每條獎勵500元至5000元;
2.舉報重大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50%計算,最低獎勵5000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舉報方式:
(一)電話舉報
(1)24小時受理的舉報電話:88996789
(2)工作日9時—17時受理舉報的電話:88997833、88999251
(二)信函舉報:
收信單位:嶗山區城市管理局(嶗山區仙霞嶺路18號),郵編266100。
友情提示:培養用“氣”好習慣
1.使用燃氣時要打開門窗,開啟通風設施保持室內環境通風,養成“人離、火滅、閥關”的習慣。使用瓶裝液化氣的用戶務必關閉氣瓶角閥。
2.當您發現室內有較重的燃氣味時,首先開窗通風,關閉燃氣閥門,切勿觸動任何電器開關,到室外通風、安全的環境下撥打保修電話,等待專業人員上門維修。
3.采暖爐要注意水壓,補完水壓一定要關閉水閥,使用時要注意燃氣閥門是否已打開,長期不用時,一定要關閉燃氣閥門。
4.遇到停氣或燃氣壓力不正常而無法正常使用燃氣時,請您關閉燃氣表后閥門并聯系所屬燃氣經營者。
5.在使用燃氣時,應有人監護且燃氣用具應安裝在廚房內,不可改變廚房用途,將有燃氣設施的房間改為臥室或起居室。嚴禁在燃氣設施上牽繩掛物,將燃氣設施包裹、安裝在密閉櫥柜和吊頂中。
6.國家規定燃氣灶使用年限為8年,請選擇帶有國家產品安全認證證書及帶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霍璟祎)
責任編輯:劉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