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2日訊 6月30日晚21時35分,青島交警膠州灣大隊四中隊民警在青島西收費站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駕駛魯B牌照白色SUV的駕駛員與后座女乘客交換座位,行為可疑。
民警上前對車輛進行檢查時,聽到后座的孩子一直在哭,女子稱孩子發(fā)高燒,要趕去青島市婦女兒童醫(yī)院看病。問其為何換座,女子始終不承認。民警對其講清事情利弊和后果后,坐在后座的男子劉某承認,剛才確實是自己開的車,由于晚上喝了酒才和妻子換座。民警使用酒精測試儀對劉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jié)果為63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民警得知,劉某當晚在膠州與朋友喝酒時接到家人的電話,9個月大的孩子當天注射麻腮風(fēng)疫苗后,出現(xiàn)了發(fā)高燒情況。劉某聽后心急如焚,心存僥幸拉著孩子和家人從膠州收費站上高速去青島市婦女兒童醫(yī)院就醫(yī)。
考慮到情況特殊,為了不耽誤孩子救治,四中隊指導(dǎo)員李巖滔指派兩名警員駕駛警車送劉某的家人和孩子去醫(yī)院就醫(yī),其余人員留在執(zhí)法站對劉某的酒駕違法進行處理。待劉某酒駕違法處理完畢后,家人打來電話,稱孩子的病情已經(jīng)得到有效控制。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駕駛員劉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
事后,劉某對自己酒駕的行為后悔不已,并對交警的幫助非常感激,“雖然這次被處罰了,但我心服口服,這件事讓我長了教訓(xùn),以后類似的錯誤絕不會再犯。我也會把親身經(jīng)歷告訴身邊的朋友,‘有困難找警察’真不是一句空話。”劉某表示。(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李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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