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騰訊與字節跳動(今日頭條)之間的交鋒被稱為“頭騰大戰”。然而近日有媒體報道稱,騰訊新手游《光與夜之戀》在抖音上投放了不少廣告。不僅如此,音樂、地圖、應用寶、會議辦公、教育課堂等騰訊系業務,也不斷在字節系平臺投放廣告,從其流量池中買量導流。
在流量驅動下,兩大互聯網巨頭上演合作一幕。而這樣的合作并非最近才有。據報道,今年1月,騰訊游戲品牌 “Spark More(去發現,無限可能)”就在抖音投放了一段時長15秒的短視頻開屏廣告,這最先引發輿論對騰訊在字節流量池引流行為的關注。伽馬數據一季度游戲報告顯示,抖音、今日頭條等頭條系平臺甚至成為騰訊旗下斗羅大陸IP游戲作品投放廣告和買量引流的核心平臺。另外,騰訊會議、微信讀書等產品與字節跳動旗下的飛書、番茄小說等雖有直接競爭關系,仍被允許在抖音投放廣告。
客觀而言,企業投放和發布廣告都是正常的市場行為,一方付費,另一方提供服務,雙方各取所需,共同成長。互聯網巨頭的這種合作共贏,也是消費者所喜聞樂見的,能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用戶體驗更好,使用更順暢。同時,也有利于整個平臺生態的良性發展。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頭騰大戰”的背景下,這樣的和諧并不常見。與字節跳動所表現出的開放、包容姿態不同,騰訊似乎是緊繃的。比如,2月,飛書發布公告稱,平臺相關域名被微信全面封禁,無法正常打開。當月,抖音宣布起訴騰訊違反《反壟斷法》,涉嫌壟斷。6月4日,字節跳動發布的報告顯示,微信對抖音的封禁長達三年。6月3日,騰訊副總裁孫忠懷公開稱 “部分低智低俗短視頻長期影響用戶心智,你喜歡豬食看到的全是豬食。”這一充滿敵意的論調,使得雙方矛盾一度達到白熱化。

因部分產品存在直接競爭關系,企業間發生“巷戰”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商場畢竟不是真的戰場,企業競爭應該是在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基礎之上的,不能阻礙自由競爭、公平交易,更不能扭曲市場運行機制。特別是,互聯網平臺不能濫用自身在市場中的優勢乃至支配性地位,通過種種手段阻礙其他企業進入市場與之競爭,這已涉嫌壟斷。其直接導致的后果是,壟斷企業獲得超額利潤,卻阻礙了行業的進步,加劇了行業內卷,也侵害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
應該看到,自去年以來,為避免平臺經濟陷入因壟斷而導致的內卷,國家在反壟斷領域不斷加碼,強監管時代已經來臨。今年2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正式發布;4月10日,阿里巴巴被處182.28億元罰款,刷新了我國反壟斷行政處罰紀錄;4月26日,美團因涉“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被立案調查。而在此之前,閱文(騰訊旗下)已經被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處以50萬元罰款。在這樣的背景下,互聯網平臺假如還不轉變思維,無疑是危險的。
風物長宜放眼量,數字時代,需要競合思維。互聯網精神在于共享,這一行業更需要自由、開放和平等,與對手在競爭的同時也能保持合作,避免陷入零和博弈。互聯網企業可以通過資源整合與互補,將蛋糕做得更大。尤其是互聯網巨頭之間的競合,更能推動中國互聯網經濟的整體發展,讓消費者享受更豐富、更多樣化、更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一味抱殘守缺,只能導致“多輸”,還可能遭到法律的嚴懲,站到趨勢的對立面。(秦鐵)
責任編輯/王學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