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13日訊 近日,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實施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正式發布。《若干措施》從六個方面提出了22項支持事項,積極為深圳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創造條件。

去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在強化保障措施中,專門落實地方責任的要求:廣東省要積極為深圳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創造條件,加大行政審批、科技創新、規劃管理、綜合監管、涉外機構和組織管理等方面放權力度,依法依規賦予深圳更多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今年2月,廣東省政府以“省政府令”形式出臺《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117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其中涉及深圳市的事項共103項(其余14項,深圳市已有相關權限或不涉及深圳)。賦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正是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重要舉措之一,以“省政府令”形式發布,涉及103項事項,涉及面廣,力度空前,足以看出省里對簡政放權、“放權強市”工作的重視。

《若干措施》提出省層面支持深圳的改革舉措和授權事項,主要有三類:一是授權類事項,包括中央要求下放的占用林地審核和電視劇審查等省級權限,以及省主動下放的口岸出入境證件簽發、類金融機構設立等省級權限。
二是不涉及授權、省層面可以創造條件給予支持的事項,包括深圳要求探索的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制度改革、“三舊”改造征拆矛盾糾紛司法裁判等;以及省市共同推動的事項,如申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聯合承擔“合成生物學”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專項等。
三是支持深圳先行先試的事項,主要包括中央部署在深圳的試點,如建設全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開展新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試點,以及省里在深圳謀劃的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等。

《若干措施》提出了六個方面支持舉措:
支持深圳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主要從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五種要素和價格機制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支持購買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指標;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和特殊工時管理制度;拓展金融平臺和數字人民幣應用;創新科研項目管理、科研成果轉化機制等。
支持深圳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主要從完善市場環境、保護知識產權、完善行政管理體制和經濟特區立法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支持制定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試點破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支持依法降低商業秘密侵權行為刑事立案門檻,建設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平臺;支持副局級機構事后備案,街道統籌使用各類編制等。
支持深圳完善科技創新環境制度,主要從優化創新資源管理、完善引才用才制度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布局更多重點實驗室和基礎研究平臺,切塊下達非競爭性科研經費,支持部省市聯動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專項;委托下放深圳口岸出入境證件簽發權限,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出入境管理制度和境外專業人才執業制度等。
支持深圳完善高水平開放型經濟體制,主要從制度型開放、金融業和航運業開放、跨境交流合作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推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前海綜合保稅區深化改革開放;支持粵港澳游艇自由行,推動國際航行船舶保稅加油許可權加快落地;支持發展數字貿易、跨境服務貿易、口岸經濟等。
支持深圳完善民生服務供給體制,主要從醫療、教育、社保、文體等公共服務領域提出支持措施,如支持開展國際前沿藥品、醫療器械臨床應用,委托下放三甲醫院等級評審省級權限,推動深港醫保跨境結算銜接;完善醫保、養老、失業、住房等制度;將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納入省共有產權住房體系等。
支持深圳完善生態環境和城市空間治理體制,主要從生態環境保護、城市空間統籌管理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推動深圳“三線一單”落地應用,支持依法依規調整生態保護紅線。探索開展區域土方綜合利用試點,推動建立協作監管機制;委托下放區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和修改審批權限;支持創新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體制等。(青島日報/觀海新聞駐深圳記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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