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一位先生向我傾訴,說妻子把他的心傷透了,他想要離婚。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 情感傾訴 /
我今年37歲,妻子34歲,我們結婚10年了,有一個兒子,今年7歲。當初和妻子戀愛時,我父母就不太同意,原因是妻子離過一次婚。這件事她不但沒有瞞我,而且原原本本地告訴了我。
原來,當年她和男友一起做生意,后來在某些事情上兩人產生了矛盾,她的弟弟為姐姐打抱不平,結果男友就把她弟弟打傷住院了。所以領了結婚證的兩人,沒辦婚禮就辦了離婚。我覺得這件事妻子并沒有錯,換了是我,可能也會這么做的。
我覺得妻子不但長得漂亮,而且有情有義,就堅決要跟她在一起。盡管父母和家人反對,但我還是和她結了婚。婚后,我才發現,妻子對小她3歲的弟弟真的是太好了,好得都讓我有些嫉妒。
妻子說,小時候因為她沒看好弟弟,結果弟弟被人拐走了,幸好報案及時才找回來。從那以后,姐弟倆不但形影不離,而且同甘共苦。我是做建材生意的,生意做大后,妻子就讓弟弟過來幫忙,主要是給我們開車、運貨。
妻子經常把我的東西送給弟弟,包括衣服、背包、手表,就連他開的車都是我原來的。我曾經跟妻子說過,弟弟也挺辛苦的,以后等我們賺的錢多了,一定幫弟弟買上房子娶上媳婦。去年,弟弟有了女友,我和妻子都替他高興。
然而,因為疫情的關系,我的生意做得很艱難。今年年初,我從銀行貸款了200萬元,用于生意上的資金周轉。半年下來,我們已經花掉了幾十萬元。我怎么也沒想到,前不久,妻子竟然瞞著我從賬上轉給了弟弟60萬元,讓弟弟交了買房首付款。后來我才知道,妻子跟前夫分開,也是因為她擅自拿了幾萬元給弟弟還欠賬,兩人才鬧出矛盾。
我非常氣憤,質問妻子這么大的事為什么不和我商量,她說:“你不是說過會幫弟弟買房嗎?”我說:“這話我是說過,可那也得在我們賺多了錢以后啊。現在,這200萬元的貸款我們還不知道怎么還呢,你大手一揮就轉走了60萬。你只想幫弟弟買房,全然不顧老公的生意如何。在你心里,到底是老公親,還是弟弟親?”
妻子說:“當然是弟弟親!我們是一奶同胞,流著一樣的血。你對你妹妹不也是特別好嗎?”我對妹妹的確很好,可我主要是幫她出主意,替她出出力、跑跑腿啥的,在金錢方面我還真沒太幫她,畢竟我們都有各自的小家庭。
聽了妻子的話,我真的特別傷心。原來,無論我對她怎么好,我們的夫妻情都敵不過他們的姐弟情!我一直想著多賺些錢,給我們的小家換大房子、換好車,帶著妻子到處旅游,給她買喜歡的東西,可想不到我在她心里卻是這樣的位置!照她的想法,我不過就是她的打工仔,就是她的賺錢機器。唉,我覺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值得……
/ 采訪手記 /
到底是夫妻親,還是兄弟姐妹親?這個問題越來越成為影響和困擾現代人生活的一個大問題。甚至有人把這說成是靈魂拷問?說夫妻親,那為什么有“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的說法?現實生活中也會有那么多“扶弟魔”,甚至殺妻弒夫的刑事案件?說兄弟姐妹親,那為什么會有那么多兄弟反目、姐妹成仇的現象?
心理學上有一個理論,叫作“互賴模型”,它認為親密關系的特點是:有長期且頻繁的互動,相互之間有比較大的影響力。這就表示,如果我們與他人之間的互動更加頻繁,那么雙方的關系就可能越來越親密。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萊文格與斯諾克指出,人類的親密關系并不是十分穩定的,而是會隨著這個人的年齡、閱歷、社會經驗以及身處的社會環境的變化而產生相應的變化。當我們長大成人離開原生家庭,組建起自己的新家庭之后,我們最頻繁的交往對象就會由原生家庭中的父母、兄弟姐妹變為伴侶與自己的后代。
傾訴人的妻子之所以一直和弟弟比較親,足以說明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姐弟倆都有長久的陪伴和頻繁的互動。在妻子看來,這種姐弟間的陪伴和互動遠遠超過了自己的丈夫,當然他們之間的影響力也是巨大的。妻子覺得這事沒什么不妥,但對于丈夫來講,這便是深深的傷害。
我們說,當你想與一個人結婚時,就應該樹立一種思想,你們組建的家庭就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兩人要在平等的關系下一起賺錢,一起生活,共同為小家庭的建設努力和付出,也就是所謂的“夫妻同心”。但如果一方的想法不是這樣,那么他就不適合走進婚姻,因為這對另一個人是不公平的。
在這里,我想給傾訴者這樣的建議:首先要和妻子好好談談,確認她不與自己商量就自作主張給弟弟大額轉賬,是一時情急,還是她認為這件事就該這么做。如果是著急買房,一時情急借給弟弟的,那么說明她還是在乎老公,在乎這個家的;如果她認為這樣做是理所當然,那么就說明在她心里并沒有把夫妻情放在第一位。這樣的婚姻是不會穩定的,這樣的家庭也是不會幸福的,畢竟誰也不想自己的深情無處安放。(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李慧)
看了今天的故事,你認為夫妻親還是兄弟姐妹親?你覺得男主應該怎么辦?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有心事,找慧姐,慧姐會解小心結。(互動郵箱:zaobaoqingsu@126.com) 更多內容請關注“觀海·傾訴”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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