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公民申請行政復議只需找一個部門。近日下發的《深圳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深圳市、區兩級人民政府一級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市政府職能部門不再承擔行政復議職責。
目前,深圳的行政復議機關由原來的71家精簡為10家,即市政府和福田、羅湖、鹽田、南山、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9個區政府。市、區司法局作為市、區兩級政府的行政復議工作機構,以市、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名義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市、區行政復議機構統一對外受理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之間可實現案件移送。
此外,機構編制集約化改革后,深圳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由原來兼職為主,轉變為專職從事案件審理。同時,積極推進行政復議辦案平臺等“智慧復議”建設,促進辦案效率和便民服務水平雙提升。通過“i深圳”APP率先推出“掌上復議”功能,方便當事人網上申請復議、網上查詢、網上聽證等,促進便民服務和案件審理公平公正公開。
深圳還在積極打造行政復議深圳標準。深圳市司法局率先制定《深圳市行政復議服務保障標準》,這是全國首個行政復議保障標準,通過標準化建設構建統一、科學的行政復議運作機制,在案件管理上實現“五統一”:統一辦案程序、統一文書格式、統一服務保障標準、統一案件管理、統一行政復議咨詢專家庫。(青島日報/觀海新聞駐深圳記者 李勛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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