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6日訊 為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進一步鞏固黨史學習教育成果,充分發揮土地要素支撐和規劃服務保障作用,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青島自貿片區下放了自然資源規劃領域31項行政權力事項,為青島自貿片區加快項目建設、推動產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全面落實“放管服”要求,進一步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本著“負面清單”之外事項“應放盡放”的原則,向青島自貿片區下放了土地規劃審批、不動產登記及自然資源行政處罰等31項行政權力事項,占青島市政府對青島自貿片區賦權事項的70%,賦權力度大,覆蓋范圍廣,針對性強,含金量高,在自貿區實現了自然資源規劃領域權限全鏈條下放、業務全流程閉環。
據初步測算,權力下放后,青島自貿片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和審批環節分別減少50%,將極大提高審批效率。
為保證青島自貿片區對賦權事項接得住、管得好,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青島自貿片區雙方就賦權事項的政策把握、技術規范、管理要求等內容進行了充分對接,將建立常態化的溝通協調機制,確保實現“賦權、提速、增效”的工作目標。(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
責任編輯:郝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