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22日訊 近日,黃島公安分局珠海派出所連續接到群眾報案稱二輪電動車“被盜”,民警調查后卻發現,電動車不是被盜,而是車主記錯了放車的地方。雖然是虛驚一場,民警還是提醒車主注意停放安全。

11月19日上午,一名男子報警稱停放在中農批發市場門口的電動自行車被偷。車主非常著急,稱電動車是家里唯一的交通工具,被偷走了出門就不方便了。珠海派出所民警立即進行調查,通過調取批發市場的監控,發現車主并沒有騎車進入市場。民警到市場周邊查找,在一個角落里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經辨認正是“被盜”的電動車。此時車主也突然記起,他平時習慣將電動車放在大門口,當天為了走近路將電動車放在了一個角落里,后來誤以為被盜了。
類似的烏龍事件不止一次發生。11月15日上午,就有一位女士報案稱停放在珠山路公交樞紐站附近的電動自行車被盜。珠海派出所民警通過查看監控等方式全力查找,沒有找到線索。民警問車主是不是記錯了放車的位置,車主稱平時上班都是先騎電動車到珠山路公交樞紐站,然后乘坐K1路公交車,就在交談中,車主忽然驚呼一聲說記起來了,11月13日上班的時候,由于怕趕不上公交車,她騎車到雙珠公園站坐的車。民警陪車主到雙珠公園站,果然找到了“被盜”的電動車。
這兩次尋找“被盜”電動自行車的事雖然都不大,但是民警全力協助查找,讓兩位車主很感動。110民警表示,類似記錯車輛停放位置的事情在平時時有發生,車主停車時要注意規范停車,同時也要注意上鎖加強防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王世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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