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22日訊 日前,省教育廳聯合省公安廳在全省教育系統和公安系統組織開展了2021年度全省校園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評選活動。推薦過程中,各級教育、公安部門,各高等學校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層層評選,共評選出1198個先進集體、1412名先進個人。青島多個集體和個人上榜。
其中,教育系統8個市級教育行政部門、74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76所高等學校、684所中小學校(含中職、幼兒園)、1171名先進個入選,公安系統8個市級公安部門、109個縣(市、區)公安部門、239個派出所、241名先進個人入選。
青島上榜集體和個人眾多。全省校園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名單中,青島市教育局、青島市公安局,9個縣(市、區)教育部門、公安機關,11所駐青高校,58所中小學校(含中職、幼兒園),26個派出所入選。全省校園安全工作先進個人名單中,青島教育部門、中小學(中職、幼兒園)有88人入選,公安機關、派出所先進個人有24人入選,駐青高校有19人入選。
公示期為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實名(單位須加蓋公章)向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學校安全管理處反映,并注明聯系人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過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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