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18日訊 城陽區法院今天發布,該院成功調解兩起欠款長達數年的疑難案。

75歲的江大爺煩心事是,從2016年開始他陸續借給周某的一百余萬元借款恐怕收不回來了,這是他多年省吃儉用的積蓄,因為此事的影響,過年期間他還住進了醫院。無奈之下,江某向城陽法院起訴了周某,案子被分至立案庭。
近日,承辦法官尚未上班即接到江某家人的電話,稱他們向周某討債時發生沖突,都被帶到即墨區通濟派出所。接到電話后,承辦法官與助理立即帶齊材料驅車趕到派出所,向周某送達應訴材料。為了減輕當事人訴累,避免矛盾激化,法官抓住與雙方面對面的機會,現場進行釋法析理,積極調解,從誠信和法律的角度出發,告知被告拒不還款的法律后果,勸導其積極履行還款義務。經過法官耐心細致的勸導,被告周某最終同意調解。但是雙方借貸時間長達6年,經濟往來復雜,賬目十分混亂,為了查明事實,法官在通濟派出所候警大廳內根據雙方的證據現場進行核算,至下午一點多將賬目全部理清,最終促使雙方協商達成分期履行的調解協議。隨后法官和助理當場手寫制作調解筆錄,由江某的代理人和周某簽字確認。

無獨有偶,在調解過程中,周某的另一個債權人孫某聽到消息也找過來,提出其也在城陽法院起訴了周某,希望今天也給他們調解一下。盡管時間已是下午一點多,法官和助理尚未吃午飯,但是為了節省當事人的時間,法官在與孫某一案的承辦法官溝通后,再次幫助孫某和周某核對證據,促使雙方于下午三點多達成調解協議。
兩案調解結束后,法官對周某逃避送達、逃避債務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其法律后果。周某誠懇地向江某的家人和孫某表示歉意,并表示會積極履行調解協議,登門看望老人并向老人道歉。
事后,江某委托家人給城陽法院送來錦旗,對城陽法院的工作人員深入了解當事人的實際困難,傾力解決當事人的煩心事表示感謝。
“群眾無小事,案件無大小”,在“為群眾辦事實示范法院”創建工作開展以來,城陽法院干警牢固樹立實辦實事意識,堅持情理法結合,秉持公正司法理念,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將每起案件當作為群眾辦實事的生動實踐,確保案件實現“三個效果”相統一。(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史瀟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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