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11月17日訊 “社保三險繳費比例變化后,個人繳費有變化嗎?”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社保繳費變化的相關事宜。
記者從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自今年11月1日起,調整我市工傷保險費率。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比例調整如下:
1.我市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分類行業基準費率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規定的行業分類,一類至八類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基數為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0.2%、0.4%、0.7%、0.9%、1.1%、1.3%、1.6%、1.9%。
2.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軌道交通等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7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推進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等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魯人社發〔2018〕16號)規定的0.8‰執行。
據悉,參保單位社保三險的繳費險種包括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其中,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分別為8%、0.3%和0%,即職工個人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