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2日訊 1月20日13時33分,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二科民警接到群眾報警電話稱:其家屬早上被一輛二輪摩托車撞倒,受傷嚴重。民警迅速聯系當事人了解情況,原來當天上午,徐某在石莊趕完集沿廈門路騎車回家,途中被一輛二輪摩托車撞倒在地,駕駛人未做停留,直接駛離現場。徐某起來后沒有察覺到身體異樣,也離開了事故現場回到單位上班,過了一段時間后,她感覺抬不起肩膀,還伴有疼痛感,于是立即到醫院檢查后發現是鎖骨粉碎性骨折,需要馬上做手術。

眼看著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了,發生這樣的事故影響十分惡劣,事故二科科長于仁波靠前調度安排。由于報警時距離事發已經過去四個多小時,而且徐某不記得具體的案發地點,時間也隱約只記得是在8點20分至9點之間,肇事者穿了一件深色衣服。考慮到案件比較棘手,馬上過年了傷者家屬也很著急,面對手頭少得可憐的線索,于仁波沒有放棄,他立即安排民警兵分兩路,一路由他帶領羅開發和徐某家屬一起查詢廈門路沿途視頻監控,一路安排毛善鑫和段宏賓沿途尋找事故現場和目擊證人。經過兩路人員3個多小時的細致排查,最終鎖定肇事車輛為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車,并且肇事者身穿羽絨服,戴著口罩和帽子,偵破難度很大。

隨后民警立即調取案發地點沿途監控,經過視頻追蹤比對后發現肇事車輛最后進入香港路某小區。1月21日上午9時,于仁波帶領毛善鑫、崔春榮趕往該小區,在相關人員的配合下,通過查詢小區監控,鎖定肇事車輛最后停放的儲藏室,并最終找到了肇事車輛駕駛人李某,將李某及其肇事時駕駛的二輪摩托車查獲。在民警提供的證據面前,李某對該起事故的發生供認不諱。
據李某供述,1月20日上午8時50分許,李某駕駛二輪摩托車沿廈門路北側非機動車道由東向西行駛至肇事處,超越順行在前徐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時,與徐某相刮,徐某摔倒受傷。事故發生后,李某駕車逃離現場。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平度公安交警溫馨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遇到事故要積極面對,敢于擔責,肇事逃逸違法又失德,萬萬使不得。(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陶龍飛)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