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6日訊 中午開喝下午開車被查、二次酒駕被捉……11月5日,青島城陽公安交警大隊嚴打整治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當日,共查獲各類交通違法32起,其中,酒駕6起。
5日15時30分,流亭中隊在城陽區白沙河路開展嚴打整治秋冬季酒駕行動時,一輛魯UTF619面包車駕駛員涉嫌酒駕被民警依法查獲。經檢測,酒精含量為13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依法暫扣車輛,抽取血樣后強制酒醒。經了解,周某30歲系臨沂人來青務工人員。其中午喝了半斤白酒,僥幸開車上路途中被民警依法查獲,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中。

5日21時45分,流亭中隊在城陽區瑞德路夜查,一輛魯B08TV5牌號寶馬轎車駕駛員涉嫌酒駕被民警依法查獲。經查,該駕駛員在三年前涉嫌酒駕被交警查處。經檢測,酒精含量為28.2mg/100ml,涉嫌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依法暫扣車輛。據了解,隋某36歲系平度市人暫住城陽。據稱,其當晚在家喝了一兩半白酒,飲酒后開車外出途中被查獲。隋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將被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5日21時15分,夏莊中隊在城陽區成康路夜查,一輛魯Q85J9X牌號小轎車駕駛員涉嫌酒駕被民警依法查獲。經檢測,酒精含量為22.3mg/100ml,系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依法暫扣車輛。據了解,王某35歲系山東泰安人。據稱,其開車來青當晚受邀聚餐,喝了一瓶半啤酒后,飲酒后開車返程途中被查獲。王某被處以駕駛證記滿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不久后,同一地點。一輛魯B5B1N9牌號小轎車駕駛員涉嫌酒駕被民警依法查獲。經檢測,酒精含量為71.6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依法暫扣車輛。據了解,吳某28歲系青島本地人,據稱,其當晚受邀聚餐,喝了幾瓶啤酒,飲酒后開車途中被查。吳被處以駕駛證記滿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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