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0日訊 11月9日夜,膠州市兩小區發生砸車玻璃盜竊案件,膠州市公安局聞警即動、迅速出擊,僅用12小時便迅速破案,打掉一個6人盜竊團伙,破獲多起盜竊車內財物案,被盜車內財物價值4000余元。
“警察同志,我的車窗玻璃被砸了,車里的現金被偷了。”11月9日早上7時許,膠州市公安局阜安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停在地下停車場內車輛中的財物被盜。接警后,110民警迅速處警,發現現場有多輛車的主駕駛側的車玻璃被砸,民警立即開展調查工作,對現場證據進行固定,查找案件線索,并聯系車主確認損失。

與此同時,膠州市公安局三里河派出所也接到報警:膠州市北京路某小區地下停車場車窗玻璃被砸,作案手法與阜安派出所轄區警情高度相似。案件的發生引起了膠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刑偵大隊會同相關單位成立專案組,抽調精干力量開展偵查工作。專案組民警通過對案發現場全面細致地勘查,結合受害人提供的線索,判斷兩個小區砸車玻璃盜竊案的嫌疑人極有可能為同一伙人。
經過系列工作,民警將視線鎖定在2名男子身上,他們凌晨出現在案發小區地下停車場,在車輛附近徘徊,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循跡追蹤,發現兩人乘坐一輛黑色轎車到達案發地點附近,然后下車尋找作案目標。民警立即組織力量開展進一步偵查工作,并迅速鎖定了嫌疑車輛和嫌疑人員的落腳點。
為盡快破案,挽回群眾損失,民警連夜出擊,驅車趕赴外地,將嫌疑人于某、陳某利、陳某澎、劉某海、劉某涵、喬某本一舉抓獲。經審查,6人如實供述了流竄至膠州砸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的犯罪行為,目前6人均已被依法打擊處理。
警方提示:不要將汽車當成“保險箱”,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停車時,都不要在車內留有現金、筆記本電腦、金銀首飾等貴重財物,以免犯罪分子見“財“起意,而造成損失。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劉海鵬 馬君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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