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13日訊 “沒想到,事故不到一天就解決了”。近日,對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黃島法院當天立案后,當天就指導調解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雙方當天達成協議,本次交通事故糾紛在事發當天就妥善處理完畢。這起案件是黃島法院珠海法庭道交案件“調立審執”一體化改革成效的縮影。
2023年11月17日,逄某駕駛車輛與相某駕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逄某隨后逃逸,經交警部門認定逄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當天,交警將逃逸的逄某及其肇事車輛進行控制,經過交警的現場調解,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交警引導下,相某和逄某來到了黃島區人民法院珠海法庭。當天立案后,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史麗麗法官當天就指導調解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相某主張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車損最低為七萬元,若就損失協商不成,將申請法院依法搖號選取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這樣無疑會增加雙方訴累,也不利于后續執行。史麗麗法官結合多年辦案經驗,通過釋法明理,雙方最終達成協議,逄某當庭支付五萬元車損賠償金,本次糾紛妥善處理完畢。
據介紹,今年,黃島法院堅持貫徹“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的司法理念,以珠海法庭作為道交案件審理的專業化法庭為試點,構建道交案件“調立審執”一站式辦理,形成了多元調、迅速立、權威審、有力執的一體化、一站式辦案新模式。
賦能訴源治理,將爭議解決模式進行結構性調整,道交糾紛化解在訴前已經成為“主流”。讓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解決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價值追求。今年以來,珠海法庭堅持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西海岸新區經濟活躍,物流發達,2023年以來,西海岸新區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數萬起,進入調解及訴訟程序的僅三千余件,訴前化解糾紛的質效得到顯著提升。
延伸訴源治理前端,推動道交糾紛從碎片治理轉向集成治理。利用法庭與交警部門一地辦公的優勢,主動對接交警部門,在事故處理大廳派駐資深法官、司法行政人員、值班律師、人民調解員,集成解紛合力,將優勢調解力量下沉矛盾糾紛第一線,推進道交糾紛集成治理。針對輕微人傷、車輛損失、停運損失等具備快速調處條件的案件,以專業的司法力量與交警一道打造“日發日結”辦案機制。針對道交事故中常見問題,包括事故責任認定、傷殘鑒定、保險核損、法律規范等突出問題集中公布裁判規則,明晰裁判尺度,與交警一道集中進行調解,促使當事人當場履行,實現糾紛在訴前階段實質性化解。
強化調審銜接,形成“調解在前,訴訟斷后”的解紛格局。注重調審銜接,建構多維道交解紛渠道。針對道交糾紛案件的特點,對肇事車輛訴前保全、傷殘及車損鑒定、送達等辦理周期長的環節,通過訴前調解階段處理,專人專辦縮短程序性問題的處理期限,以訴前保全促進訴前調解工作的開展。同時加派人員完成訴前送達工作和委托鑒定確定傷殘等級、車輛定損等事項,損失明確了案件就成功化解了一大半,為后續訴訟奠定程序基礎。
堅持能動司法,構建道交案件“調、立、審、執”一體化一站式辦理工作機制。經過訴源治理,仍然無法化解的案件,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指導當事人填寫要素式起訴狀、賠償明細等材料現場立案。立案后,及時對案件繁簡情況進行標識,實現簡案快辦繁案精審,對于簡案,當日開庭,當日判決,對于繁案,集體討論,因案施策。優化審執流程銜接,建立案后答疑和案后回訪機制,積極督促當事人盡快履行賠償義務,對于拒不履行的當事人,指導當事人填寫財產線索等材料進行執行立案,并將案件情況同步執行團隊,由執行團隊就地執行,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終實現。
通過訴源治理和能動司法,真正實現道交案件人民群眾“只跑一趟腿,只進一個門”就可以將道交案件處理完畢。自2023年進行道交案件一體化改革以來,案件平均辦案天數30.12天,同比下降46.85%,一審服判息訴率92.79%,同比上升12.40%,自動履行率和執行到位率大幅提高,群眾司法獲得感顯著增強。(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宋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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