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6日訊 “XXX車主,12日10時26分,你駕駛車輛通過站前大道K14+871(于家村南300米)非現場執法時,涉嫌超限行駛,請及時到停車場卸載,并接受處罰”。11月12日,膠州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執法人員下達第一個非現場執法處罰通知。

據悉,今年11月12日零時起,膠州市3處不停車稱重和電子抓拍系統正式啟用,截止13日,已查處超限車輛56車次,交通執法人員將按照執法流程,及時做好超限車輛卸載和相應處罰。
此次啟用的非現場執法系統分別位于:204K203+200(膠州第八中學北)、站前大道K14+871(于家村南300米)、西外環K5+350(西小屯南300米)處,均為雙向同步檢測。

各檢測點前方均設置超限檢測提示牌,安裝拍攝、成像系統。采取現場電子監測,現場大屏幕顯示車輛超限超載信息、后臺監控成像的方式,全面監控主要路段運輸車輛超限超載違規營運情況。同時,對未主動接受處罰、卸載的超限運輸車輛,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將進行追蹤處理,對車輛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下一步,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將規范告知、催告、行政處罰決定業務流程,完善工作制度,不斷規范道路運輸行為,為全市經濟發展提供安全順暢的交通運輸環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錫復春 通訊員 田磊 崔青照 孫鼎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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