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6日訊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理念已然成為社會共識。但有人誤認為,喝酒之后不能開汽車,摩托車不在此列。16日,市北交警通報兩起酒后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其中一名當事人還是外賣騎手,因醉酒駕駛摩托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于某沒有取得駕駛證的記錄,且所駕駛車輛未辦理掛牌手續,屬于酒后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違法行為。
無證、酒后駕駛無牌摩托
13日晚,交警市北大隊威海路中隊按照上級關于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轄區膠寧高架路鎮寧橋設置崗位查處酒醉駕等重點違法行為。14日0時14分,民警楊明祿、程永祥在寶興路檢查時,發現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二輪摩托車迎面駛來,楊明祿立即上前對其進行攔截檢查,當要求駕駛員于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發現該駕駛員神色慌張,并有濃重的酒氣。民警立即要求其下車熄火接受詢問檢測。
“我駕駛的是二輪摩托車,不是汽車,不屬于酒后駕駛吧。”面對檢查,駕駛員于某一臉疑惑。民警當即告知,摩托車也是機動車,酒駕駛接受處罰。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7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公安網查詢,于某沒有取得駕駛證的記錄,且所駕駛車輛未辦理掛牌手續,屬于酒后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相關規定,交警決定對于某無證、飲酒后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這種嚴重違法行為,給予罰款處罰14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王某某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醉酒直晃悠被查說沒喝酒
14日0時30分,交警市北大隊威海路中隊又查獲一名酒司機。駕駛人王某某滿身酒氣,說話結結巴巴,坐在摩托車上搖搖晃晃,且一個勁說:“我沒喝酒,我沒喝酒!”民警見此模樣立即明白駕駛人喝了不少,立即將駕駛人帶至安全地帶。經了解,王某某系一家外賣公司配送員,13日18時許,王某與幾個好友在嶗山松嶺路一家餐館聚會飲酒,席間,王某某喝了幾兩白酒,當晚7時許飯局結束,在餐館休息了1個小時后,自覺沒事仍可堅持工作,21時又開始繼續接單工作。
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得王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10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80mg/100ml,因王某某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駕駛證被依法吊銷,并在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駕駛證。“為了一口酒,飯碗弄丟了,還得坐牢,太不劃算了!”王某某酒醒后痛心地對交警說。

王某某醉酒送單被交警攔下。
外賣騎手違法疊加處罰
日前,觀海新聞記者從青島交警部門了解到,為進一步消除快遞外賣車輛的交通隱患,青島交警聯合外賣公司制定了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形成長效機制,督促企業加強內部管理考核,對違法騎手采取疊加處罰措施。每月有3次交通違法的騎手,當月即停止派單;有5次交通違法的騎手將被納入黑名單,取消從業資格。同時,交警部門也將對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較多的企業進行約談,并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對交通違法、事故較多以及交通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企業,加大力度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給予曝光。(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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