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9日訊 日前青島交警在全市范圍持續嚴查酒醉駕違法犯罪行為,9日青島交警部門集中曝光6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相親酒駕甩鍋“百加得”
7日凌晨,交警市南大隊巡邏中隊在福州路延吉路路口設點查車。零時35分,一輛車號為魯B9JJ**的轎車沿福州路南向北快行駛到查車點時突然剎車,這一動作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執勤民警上前對該車駕駛員檢查時,該駕駛員神情比較緊張,車內也有濃濃的酒氣。經現場檢測,駕駛人韓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了為14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現場韓某一直聲稱自己沒喝酒,在民警詢問下,韓某自稱可能是因為喝的提神飲料“百加得”的原因,致使自己體內含有酒精。隨后,民警按程序帶韓某去醫院抽血檢測。在路上,韓某承認,自己今天相親,和女孩第一天見面,在飯店吃飯時喝的紅酒,因是凌晨覺得應該沒有查車的啦,所以就僥幸喝酒駕車回家,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查到啦,現在自己非常后悔。剛才在查車點人多,自己有點害怕所以沒敢承認。韓某的酒駕行為將根據血液檢測結果受到相應的處罰。
案例二:酒駕遇查準備逃跑被查獲
6日21時15分,交警城陽大隊城陽中隊在城陽區正陽中路與繡城路口處開展秋冬季整治酒駕專項行動時,一輛車號為魯UZT196牌號小轎車遇民警準備掉頭逃跑時被截停。經查,該駕駛員涉嫌酒駕被民警依法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53.3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依法暫扣車輛。據了解,駕駛人田某當晚受邀聚餐喝了三瓶啤酒,飲酒后開車途中被民警依法查獲。田某將被處以駕駛證記滿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案例三:聚餐酒駕返家途中被查
6日晚,交警城陽大隊城陽中隊在城陽區正陽中路與繡城路口處開展秋冬季整治酒駕專項行動時,一輛車牌號為魯R8B29Z的SUV吉普車遇民警準備掉頭逃跑時被截停,經查,該駕駛員涉嫌酒駕被民警依法查獲。經檢測,酒精含量為55.2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依法暫扣車輛。據了解,駕駛人李某當晚受邀聚餐,喝了一杯白酒,飲酒后開車返家途中被查獲。李某將被處以駕駛證記滿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案例四:女司機酒后上路被查獲
6日22時許,交警城陽大隊巡邏中隊在城陽區明陽路開展秋冬季嚴打整治酒駕專項行動時,一輛車號為魯B998VY的SUV路虎吉普車女駕駛員涉嫌酒駕被民警依法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30.3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依法暫扣車輛。據了解,駕駛人張某當晚受邀聚餐喝了兩瓶啤酒,僥幸開車上路途中被民警依法查獲。張某將被處以駕駛證記滿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女司機接受交警酒精測試。
案例五:高速口攔下醉酒司機
6日21時10分,青島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二中隊民警在轄區王臺收費站設崗檢車時,發現一輛魯B牌照的黑色轎車在駛入高速區域時走走停停,行車軌跡異常,執勤民警遂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沒想到,車門一打開,民警就聞到車內有濃重的酒氣,駕駛人周某臉色發紅,渾身散發著酒味。經過酒精呼氣測試后,顯示周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11mg/100ml,已經達到醉駕標準。
經了解,駕駛員周某晚上和朋友聚餐時喝了三瓶半啤酒,因平常酒量不錯沒有醉意,加上天色太晚,感覺交警不會冒著低溫執勤,周某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沒想到車輛剛拐入高速口就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隨后,執勤民警將周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化驗,待血液化驗結果確屬為醉酒后,周某將因危險駕駛罪面臨刑事責任和高額罰金。同時,周某的駕駛證件被吊銷后,五年內不得再駕駛任何機動車輛和考取駕駛證件!
案例六:被查埋怨民警“太較真”
6日,青島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四中隊根據勤務安排在轄區即墨東開展勤務,17時一輛車牌號為魯BK563T黑色小轎車緩慢的駛入檢查點,在接受檢查時,故意多次中斷酒精檢測儀的初步檢查,在檢查過程中,該駕駛員還反復強調負責檢查的民警過于認真,有點“太較真”,該駕駛員的行為引起執勤民警的注意,于是執勤民警對該駕駛員采用了一次性呼氣管進行檢測,經檢測該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78mg/100ml,為酒后駕駛,當執勤民警拿著檢測結果詢問駕駛員是否飲酒時,該駕駛員斷斷續續的稱自己中午和朋友一起吃飯的時間喝了一些啤酒。
酒司機被查埋怨民警“太較真”。
經了解,該駕駛人王某,中午和朋友在即墨一飯館吃飯時喝了幾瓶啤酒,下午休息了一下午,于傍晚駕車趕回家,在即墨東收費站上高速時被正在執勤的青平大隊四中隊查獲。民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重點強調了酒后駕車對自己和他人的危害,并對其依法進行了處罰。(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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