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24日訊 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給人們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為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防災減災救災中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全市災害救助體系,青島市在全市啟動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工作。23日,青島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通知,成立青島市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青島銀保監局、市氣象局等單位組成。市災害民生綜合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應急局。
惠及青島常駐人口和外來人口
根據此前公布的《青島市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工作實施方案》。青島市災害民生綜合保險保障對象為我市行政區域內常住人口以及災害發生時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來人口;保險標的為人身、居民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
在基本保障范圍上進行了擴展
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基本保障范圍包括洪澇、干旱、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災、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溺水、居家煤氣中毒、爆炸、火災、觸電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自然災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損壞;自然災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糧、廚具)的損毀;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傷亡;因災導致受災人員的飲水困難。
我市災害民生綜合保險保障范圍在基本保障范圍基礎上進行了擴展,增加了災害公眾責任保險,重大惡性案件傷害、精神病患者傷人和野生動物侵襲救助保險,以及對見義勇為、搶險救災人員、踩踏事故導致人員人身傷亡且無法找到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賠償、志愿者服務活動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導致人身傷亡以及突發事件應對擴展等方面的救助。
兩級政府共同為居民投保
根據《方案》,市、區(市)政府要將災害民生綜合保險本級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步列政府采購預算,做好資金籌集、撥付等工作。災害民生綜合保險保費由市、區(市)兩級財政按5:5比例負擔。
基本保費以公安戶籍人數、戶數為依據,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戶2元的標準計算基本保費。各區(市)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擴展保險范圍,在基本保費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保費,提高的部分由各區(市)自行負擔。
救援人員最高獲賠25萬元
保障額度方面,全年累計賠付限額為保費總額的15倍。如發生重特大災害事故時,賠付限額可上浮至保費總額的18倍。其中,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額15萬元;每戶房屋救助金限額5萬元;每戶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糧、廚具)救助金限額600元;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救助金限額25萬元/人;因災導致飲水困難的人員飲水救助費用60元/人/月。(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責任編輯:王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