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2020年12月4日6版
市級部門表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必須發放給村民”,區級部門建議“咨詢街道”,街道答復“已下發至村里”,社區則稱“不清楚”……
想拿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這里遇到“彎彎繞”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就像是一顆“定心丸”,是農民在承包期內享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土地承包經營受益權的證明。然而,在城陽區夏莊街道劉家營社區,土地在被確權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并沒有發到村民手中,至今已有8個多月。
“我4月得知劉家營社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已經下發。6月8日,我通過青島市政務網的微信公眾號咨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發放時間。有關部門回復:‘城陽區政府進行了落實,土地確權證已于2020年3月發放到各個社區,應拿著手中的舊的土地確權證和承包合同去社區換新證。’可是,我們到社區詢問卻碰了壁。”村民張勇(化名)致電本報輿論監督熱線訴說了他查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一波三折的過程。
據張勇介紹,6月中旬,他又到劉家營社區辦公樓詢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何時發放,社區工作人員告知沒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一事。
無奈之下,6月15日,張勇向夏莊街道經管站求助。在張勇留存的錄音記錄里,該街道經管站工作人員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已于2020年3月發放給劉家營社區,但社區工作人員不同意發放。
“7月,我們再次追問此事,夏莊街道經管站給我們的答復依然是社區不同意發放,他們也沒有辦法。其他村民也到社區咨詢過,但社區始終不承認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一事。”張勇說。
隨后張勇多次向城陽區農業農村局反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事宜,但沒有得到回復。9月,張勇就前往城陽區農業農村局咨詢,并在檔案室看到了發證記錄。“我看到上面記錄著劉家營社區有479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張勇說,這份記錄顯示:2019年年底,劉家營社區已經完成確權并印刷完成479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020年1月,這些證件已經下發至夏莊街道經管站;2020年3月12日,夏莊街道經管站將證件下發至劉家營社區。2020年9月4日,夏莊街道經管站發函劉家營社區督促發放證件。
張勇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夏莊街道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通知”,內容為:“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部署,你社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已于2020年3月12日由社區工作人員領回,請你社區盡快安排人員對收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進行核對并發放到戶。”
記者在劉家營社區看到了張勇家在2004年承包土地的登記表,戶主為其父,發包方為劉家營社區居委會,面積為2畝,承包期限為1999年7月26日至2029年7月25日。2017年,劉家營社區進行土地二次確權,新的承包合同書第八條明確,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原簽訂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作廢。
111
張勇(化名)咨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過程部分記錄截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領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給承包方。發包方不得為承包方保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發放管理,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全部落實到戶。對不按規定及時發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責任人,予以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行政責任。
就劉家營社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頒發問題,記者致電市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稱:“一直在推動這件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必須要發給村民的,什么時間發放需要再等等。”
同日,記者致電城陽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建議記者“詢問夏莊街道經管站”。夏莊街道經管站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已發到社區了,建議到社區居委會直接詢問。”當記者致電劉家營社區工作人員時,得到答復卻是:“不知道這件事,沒看到這個證。”然后,該工作人員掛斷了電話。當記者再次撥打電話,無人接聽。隨后,記者致電另一位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得到的說法是“什么時候發放,我也不知道”。他同時建議“到夏莊街道經管站索要結果”,并稱“以后不要再來詢問,我不知道這件事”。
“社區居委會一直拒絕正面回答這件事。我們了解到,可能因前期劉家營社區涉及項目征地,要對居民承包地等信息進行核對。8個多月了,他們至今也沒有給出發證的確切時間。如果是信息核對,為什么社區不能和我們說一聲,而是以‘不知道’來敷衍我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訴記者。
記者離開劉家營村時,張勇拿出一份記錄,上面保留著他從6月開始每次向相關部門咨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時的記錄,咨詢過的部門、負責人及電話、答復內容詳細在列。截至11月,這樣的記錄已有41條。(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記者點評
讓農民吃上這顆“定心丸”
劉家營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發證經歷,可以說是“上熱中溫下冷”的典型案例。這一“冷”就是8個多月,被村民視為“命根子”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至今還沒發到村民手中。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發放,各級部門都有明確規定。如何將這本證實實在在地送到農民手中?遇到農民沒有拿到證的難題時,相關部門需要有“一竿子插到底”的實干精神,破除基層的“寒冰”,用實際高效的工作作風維護農民的利益,守護農民扎根土地的熱情。
確權,讓農民的承包地有了身份證;頒證,讓農民吃上了“定心丸”。這樣的“定心丸”,不能懸在相關部門的“口中”,而要落到農民的“心里”。
責任編輯: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