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6日訊 觀海新聞駐深圳記者從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深圳經濟特區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已經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市人大常委會將對《條例(草案)》進行審議。為了確保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將《條例(草案)》在“深圳人大網”、“深圳政府在線”和“深圳新聞網”全文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

網約車納入出租車行列進行管理
為了規范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保障乘客、經營者、駕駛員的合法權益,適應城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條例(草案)》規定,出租汽車,是指經許可根據乘客意愿提供客運服務并收取費用的七座以下乘用車,包括巡游出租汽車(簡稱巡游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簡稱網約車)。此次立法,正式將網約車納入出租車行列進行管理,并制定了詳盡嚴格的管理辦法,對網約車實施“嚴監管”。《條例(草案)》打通了傳統出租車與網約車駕駛員從業通道,建立了統一駕駛員許可條件。駕駛員須無暴力、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等方面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對于被吊銷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新規明確,出租車駕駛員未按規定攜帶或者展示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和道路運輸證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運費。如網約車經營者存在通過預約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與線上預約的車輛、駕駛員不一致,將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同時,新規擬要求,外地出租汽車不得空車駛入深圳經濟特區。
網約車的“量”接近巡游出租車三倍
網約車作為新技術催生出的新業態,在方便了人們生活的同時,由于監管和立法滯后,也給人們帶來一些安全隱患。近些年,全國各地已有不少網約車安全事故案例,也引起了社會的持續關注。2017年1月,深圳市開始實施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如今,網約車已經從往日的風靡逐漸回歸理性。根據今年11月深圳市交通部門發布的第二季度深圳市網約車行業運營動態數據顯示,截至6月30日,全市已核發《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運輸證》61654張,已核發駕駛員證92200張。同時,全市共有巡游出租車(即傳統出租車)21498輛,在崗巡游車駕駛員39433人。從數據可以看出,網約車的車輛和駕駛員數量,都接近巡游出租車的三倍,已經成為人們出行的重要途徑。對網約車更完善、更規范的監管也亟待加強。
一視同仁“嚴監管”
《條例(草案)》規定,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文明駕駛,規范服務;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服務,超出經營區域時,起訖點一端應當在經營區域內;隨車攜帶或者展示與車輛和駕駛人信息一致的道路運輸證和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做好營運前例行檢查,保持車身內外整潔,車輛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營運設施完好;按照規定的計價方式和收費標準收取車費,提供符合稅務部門規定的發票;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路線,無正當理由不得繞道行駛;按照乘客合理要求使用空調、音響等服務設備;發現乘客遺失物品應當主動歸還失主,難以確定失主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定的機構報備或者上交遺失物品;不得拒載或者途中甩客;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載其他人員等。
除駕駛員應當遵守的規定,巡游車駕駛員提供服務時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按照規定使用車載終端、計程計價設備;在空車待租、暫停服務、電召預約等狀態時,顯示相應營運狀態標志;在機場、火車站、交通樞紐場站等客流集散地應當按照規定輪排候車;不得離開駕駛座位兜攬乘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除了應當遵守的規定外,網約車駕駛員還應當按照經營者的指令提供服務,并遵守下列規定:不得通過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或者使用未取得經營許可的車輛提供營運服務;不得駕駛網約車巡游攬客,不得使用巡游車通道、候客站等巡游車專用服務設施;不得將個人所有的網約車交由他人提供營運服務;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另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機場、火車站、交通樞紐場站等客流集散地為出租汽車攬客,或者以提供違法運輸服務為目的攬客。
外地出租汽車不得從事起點和終點均在特區的載客業務,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空車不得駛入特區;按照市政府規定的道路交通限定區域、路線行駛;不得在市政府規定的場站以外搭載回程乘客;空車返程的,應當在規定線路上行駛,并顯示暫停載客,夜間熄滅頂燈。(青島日報/觀海新聞駐深圳記者 梁超)
拒付運費情形
駕駛員在提供營運服務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運費:
(一)在起步里程內因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原因,無法完成約定服務的;
(二)途中甩客的;
(三)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人員的;
(四)未按規定攜帶或者展示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和道路運輸證的;
(五)巡游車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計程計價設備發生故障時繼續營運,或者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發票的;
(六)巡游車駕駛員與車載終端顯示駕駛員不一致,或者網約車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與線上預約的車輛、駕駛員不一致的;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王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