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11日訊 一些人為了眼前的一點私利,竟然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出售給他人,幫助他人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近日,萊西警方在“雷霆行動”中,通過縝密偵查、精準打擊,一舉將一個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團伙摧毀,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2名。

2020年11月底,萊西市公安局在偵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過程中發現,有部分市民竟然將自己的銀行卡出售給他人用于網絡詐騙活動,幫助詐騙嫌疑人轉移涉案贓款。對此,該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圍繞這一線索展開調查。經過多日偵查追蹤,一個以收購他人銀行卡、再利用收購的銀行卡幫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的犯罪團伙逐慚浮出水面。11月29日晚,在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后,萊西警方以“雷霆9號”行動為契機,全面開始收網,先后將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男,32歲)、孫某某(女,27歲)、譚某某、蓋某某、李某某、耿某某、王某某和王某等8名團伙骨干抓獲歸案。

經連夜審查得知,2020年7月份,郝某某獲悉:可以用自己的銀行卡為他人代收轉賬,事成之后可以按比例提成。得知這一消息后,雖然知道這種行為涉嫌犯罪,但受利益誘惑驅使,郝某某還是與朋友孫某某商量了此事,二人一拍即合,于是自2020年9月16日開始,二人便在萊西市租房開始從事犯罪活動;之后,二人又先后介紹了譚某某、蓋某某、李某某、耿某某、王某某和王某等6人加入。起初他們都是利用每人手中自己的銀行卡從事犯罪活動,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手中的銀行卡已無法滿足需求,遂又高價收購了24人的多張銀行卡用于代收轉賬,并且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他們還在煙臺萊陽市、萊西市等地租了多處房子,經常變換從事犯罪活動的地點,然而機關算盡,最終仍難逃法網。
根據供述,萊西警方隨即又將24名出售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查獲。經初步核算,郝某某、孫某某二人到被警方抓獲時共獲利20余萬元,其他涉案人員分別獲利1000至1萬元不等。目前,郝某某、孫某某等32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現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馬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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