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25日訊 隨著旅游業的不斷發展,游客個性化需求越來越突出,旅游中小型團隊日益增多,17座以下中小型車輛使用頻率提升,市場檢查中,發現旅行社使用不合格中小型車輛情況較為集中。經與有關部門研究會商,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于近日發文規范旅行社使用17座以下中小型旅游客運車輛。
根據交通部門提供的名單,我市已有24家公司開展17座以下中小型客運車輛的包車運營服務,通知要求各旅游企業關注交通部門對客運包車企業信息的更新,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向具備道路客運經營許可的企業租用車輛,特別是17座以下中小型旅游客運車輛必須具備相應運營資質。旅行社在符合《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增加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業務,具體相關政策可向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資訊。

各旅游企業應加大對車輛使用的管理力度,建章立制,從車輛合同簽訂、車輛合作單位資質、車輛調配使用、業務檔案留存等環節,做好基礎性管理工作。
下一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各區(市)綜合執法局、各區(市)文化和旅游局(委)將按照各自行政權限,綜合日常市場執法檢查工作,加大對旅行社“小團隊車輛”使用情況的執法檢查力度,對涉嫌違法違規線索超出職權范圍的,將及時轉交相關職能部門。(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馬曉婷)
責任編輯:孫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