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4日訊 今年以來,青島交警部門綜合運用源頭勸導、警示教育、曝光懲戒、典型樹立等手段,曝光了三批有影響的酒駕醉駕嚴重違法行為,震懾了酒后開車違法現象。今天,青島交警實名曝光2020年第4批“酒司機”和3起典型案例,共40人登上黑榜。
慌張倒車導致堵車被交警發現
7月23日16點左右,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巡邏至膠州灣東路與玉皇山路路口,發現一輛銀灰色面包車在信號燈由紅燈變成綠燈時沒有前進,卻開始向后倒。巡邏交警見狀立即上前疏導交通,面對民警詢問司機支支吾吾身上有濃烈的酒味,經檢測,張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39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張某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吊銷所持的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六個月以下拘役,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車駕駛證。
貨車駕駛員醉酒上路丟工作
8月2日23點,在青島城陽區中城路,交警巡邏中隊開展夏季夜查行動時,一輛皖BD05152牌號的廂式貨車駕駛員涉嫌醉駕被民警查獲,駕駛員坦承喝了半斤白酒。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300.7mg/100ml,涉嫌醉酒駕車,被抽取其血樣后強制酒醒。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二款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司機駕駛“二無”摩托車想逃反被抓
8月10日21點53分,開發區交警五中隊民警在劉公島路與澎湖島街開展酒醉駕夜查行動,一輛摩托車突然加速沖卡逃跑,五中隊民警立即通知前方執勤警力攔截。最終在千山北路青島煉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門口將摩托車攔停。經檢測,摩托車駕駛員酒精含量為12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由此,摩托車駕駛員徐某因無牌、無證、未戴安全頭盔等多項違法行為,已被處以罰款450元、記12分的處罰,因其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已觸犯刑法,還將面臨拘役并處罰金的處罰。(青報全媒體記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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