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1日訊 2017年9月,青島在全國率先正式推行灣長制,有力地改善了青島海灣生態環境。為進一步加強海灣管理保護,持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青島市灣長制辦公室強化目標導向、堅持灣區共治、創新工作理念,推出“灣長制+”工作法,推動基層工作拓展延伸,實現海洋生態環保工作新突破。

灣長制+綜合執法,完善海灣監管機制
機構改革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承擔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為破解執法人員配備不足,船只、儀器等基礎裝備和器材匱乏,基層開展工作難度較大等難題,青島市灣長制辦公室聯系對接青島市海警局,選取嶗山區作為試點,由嶗山區灣長制辦公室與青島海警局嶗山工作站簽訂備忘錄,在海洋工程項目監管、查處陸源污染、打擊海洋環境違法行為等領域開展合作和資源共享。借助海警部門高效、權威的執法手段,加強海灣綜合執法能力建設,進一步健全海灣監管體制機制,有效填補了當前海洋執法環節中存在的短板。

灣長制+公益訴訟,完善司法銜接機制
海洋環保根植于法制建設,海灣保護離不開法治保障。青島市灣長制辦公室積極運用法治思維開展工作,不斷提升海洋生態環境治理效能。近日,市南區灣長制辦公室與市南區檢察院舉行簽約儀式,簽署《關于建立“灣長+檢察長”海灣治理公益訴訟檢察專項監督活動協作機制的辦法》。《辦法》規定,雙方將重點關注向海灣直排或超標排放污水、向海灣排放危險廢物、污水處理設施配建不到位等問題,建立包括線索移送、調查取證、聯合督促整改、建立聯席會議以及信息共享等各個環節的閉環管理機制。為統籌研究協調基層涉海灣公益訴訟案件及海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作出了積極嘗試,有助于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去年以來,青島扎實推進灣長制,全市設立100名灣長,強化海灣巡查監管;對排查出的6174個入海排污口全面溯源,為下一步做好整治工作打牢基礎。截至去年11月底,我市近岸海域優良水質占比98.8%,同比升高0.2個百分點;膠州灣優良海域面積占比達到74.8%,同比提高1.1個百分點。
下一步,青島市灣長制辦公室將繼續圍繞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硬仗重點任務,切實發揮自身綜合協調職能,在嚴格制度落實、強化協同共治等方面下功夫、求實效,全力打好“十四五”開局之年,力爭如期實現“美麗海灣”建設和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目標,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美好海洋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責任編輯:榮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