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21日訊 “近年來,我院共標準化辦理涉民營經濟案件86件,為國家追回稅款損失500余萬元,為企業挽回損失3000余萬元,精準助推民營經濟持續高質量發展。”8月19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田峰在出席山東省檢察機關標準化建設現場推進會議時介紹:“案件辦理標準化、檢察服務精準化的‘閉環式’檢察標準流程,是以推進標準化的理念、路徑、方法、措施進行標準化再造,制定多項基層檢察院民營經濟服務規范并貫徹實施,增強了檢察工作的內生動力,為檢察機關辦理涉民營經濟案件提供標準化的指引和規范。”
據悉 ,即墨檢察院這項檢察服務標準的制度創新工作,已被山東省、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列為試點項目。
“即墨區是千年商都,民營經濟發達。如何更好地營造法治營商環境,推進企業高質量發展,貢獻檢察智慧和檢察力量是我們一直思考的問題。我們不斷探索檢察機關執法辦案與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最佳結合點,走出了一條具有即墨檢察特色、精準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新路子。”該院服務民營經濟標準化部門負責人傅圣敏表示。
即墨區檢察院精心創制核心標準,打造“閉環式”案件辦理和檢察服務流程,形成了服務民營經濟標準化體系。該院按照“企業有所需,檢察有所為”的原則,在充分調研論證基礎上,研究確定了包括“通用基礎、服務保障、服務提供”為主體的標準體系架構。結合檢察實踐,進行標準化流程再造,創制了《涉民營企業案件辦理流程規定》、《涉民營經濟案件分級評估細則》、《涉民營經濟案件案后跟蹤評估規范》等28項核心標準制度,“閉環式”涵蓋了“案前、案中、案后”,形成了從線索管理、備案登記、匯報決定、風險等級評估、案后跟蹤反饋到參與社會治理的“案件辦理和檢察服務操作規程”。與知名民營企業酷特云藍集團公司(上市公司),聯合申報了“涉企案件風險等級評估”團體標準(青島),進行案件標準化辦理試點。為驗證運行效果,組織召開“服務民營經濟典型案例專題研討會”,進行經驗提煉和推廣。檢察業務部門嚴格落實提出意見,根據反饋情況,進行修訂完善。7月15日,該團體標準順利通過驗收,為整體試點工作提供成熟經驗和強大助力。
本著“辦案想到標準、辦案要用標準、辦案服務企業發展”,今年以來,該院辦理涉企案件58件,實現辦案標準化率、已辦結案件走訪(電話)評估率、涉案企業和當地政府滿意率“三個百分之百”。如,辦理的姜某鵬等人侵犯全球最大非晶帶材生產企業青島某先進材料公司商業秘密、造成許可費損失1926萬元一案,在組織案后走訪評估時,發現該公司涉密管理存在再次失泄密的重大隱患,立即向該公司制發送達檢察建議,協助健全涉密管理等6項制度,避免了企業更大損失,企業專程送錦旗致謝。在“檢察護航民營經濟”見面會上,民營企業家和主管部門領導,一致認為檢察服務大局的新標準,為助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了獨有的檢察力量。
該院通過案中評估和案后跟蹤反饋,增強了對涉案企業情況的全面了解,為案件處置提供了更為精準的依據和參考,避免了“單純就案辦案,辦完一了百了”,使辦案過程成為了“企業有所需,檢察有所為”的精準服務過程。今年以來,通過風險等級評估,依法對6名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保障了企業的正常運轉,穩定了職工就業。如辦理的周某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該企業已成立34年,員工200余人,案發時已不能正常運轉,員工面臨失業風險。考慮到周某認罪認罰和企業發展需要,最終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使周某悔過自新,重新投入生產經營,企業起死回生,員工生活重新得到保障。又比如,在辦理某公司5G項目負責人劉某某虛開增值稅發票一案時,該院進行風險等級評估后認為,劉某某系初犯偶犯,案發后自愿認罪且稅款已全部補交,該企業為當地高新龍頭企業,對劉某某起訴可能導致高新項目遭受重大損失,造成多名工人失業風險。即墨區檢察院綜合案情和風險評估結果,最終做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使其負責的項目如期展開。案件辦結后,啟動跟蹤評估程序,進行追加服務,疫情期間在得知該企業高新項目用地審批存在困難時,檢察長親自與當地政府協調溝通,得到企業的真誠感謝。
與此同時,通過案后跟蹤評估和走訪企業,更為精準地了解企業的真正需求,及時安排具有豐富專業知識的干警走進企業,有針對性地為企業提供法律解答、法律支持和以案釋法。同時,通過“檢察手機報”定期發送企業經營風險防控提醒,贈送《企業生產經營風險防控知識100則》等,為企業及時送上“檢察法律大餐”。今年以來,走訪企業50余家,征求企業需求60余條,幫助解困紓難20余件。比如,在走訪了解江蘇某建設集團(在即墨地區有2個項目)復工復產情況時得知,該企業員工眾多,口罩需求量大,但進貨渠道不暢。該院立即聯系當地生產口罩的企業,為集團急購5000只口罩,使企業得以順利復工。(青報全媒體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傅圣敏 呂秀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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