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扶貧等工作,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二)主要內容
1.補貼待遇。“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間,參照鎮(街道)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標準,確定工作生活補貼。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按照鎮(街道)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同類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繳納水平確定。
2.期滿政策。2017年起,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為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三支一扶”人員在基層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其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三)政策依據
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青辦發〔2018〕31號)
實習編輯:張琳
責任編輯:楊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