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實施“梧桐樹”聚才計劃的若干政策》(青西新人組〔2018〕1號),符合生活補貼發放條件的人員,發放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的同時,新區按博士研究生3600元/年、碩士研究生2400元/年的標準發放最長不超過3年的生活補貼。
(一)辦理范圍
2018年4月12日以后首次來新區(不含青島保稅港區)就業,且符合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的研究生。
(二)經辦流程
1.研究生生活補貼每年申報一次。每年3月份到區人社部門申報,與青島市研究生住房補貼發放同步進行。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2.在新區就業期間,申報補貼人員在多個用人單位就業的,以現工作單位進行申報。
用人單位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經區人社部門審核后,將研究生生活補貼申報情況報區財政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區財政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區人社部門,區人社部門再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研究生本人銀行賬號。
(三)咨詢電話
0532-85166613
(四)政策依據
關于印發《新引進研究生生活補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青西新人社〔2018〕127號
實習編輯:張琳
責任編輯:楊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