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25日訊 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正式施行,這意味著懲處“舌尖上的浪費”有法可依。近日,嶗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部分餐飲機構進行突擊檢查,重點查處食品原材料浪費以及誘導顧客多點餐的行為。

在一家經營炸雞、漢堡等食品的快餐店,店家表示日常剩余食品或內部處理或傾倒,而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向當事人發出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給予該店警告處罰。

執法人員還發現巡查的餐飲店中均未放置反餐飲浪費的宣傳物和宣傳標識等物品。隨后,執法人員要求各餐飲機構能夠改正浪費食品的行為,倡導顧客合理點單,反對浪費。當日未銷售完的食品可以嘗試以食品捐贈的方式,提供給一些有需要的單位或個人。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規定,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最高可罰1萬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重浪費的,最高可罰5萬元;制作發布傳播暴飲暴食視頻節目的,最高可罰10萬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責任編輯:劉麗娜